唐圈圈 发表于 2021-12-20 14:11

关于2020年度黑龙江省电梯安全情况的通告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黑龙江省电梯安全情况的通告


黑市监通〔2021〕39号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黑龙江省电梯安全条例》规定,现将2020年全省电梯安全情况通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电梯数量及分布情况。截至2020年底,全省实有各类电梯109469台,同比增长3.33%;其中,在用106126台,停用3338台。按在用设备类别分,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97832台,液压驱动电梯65台,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11078台,其它类型电梯489台。 图1全省在用电梯设备类别及数量统计图(单位:台)

按照使用场所性质分,住宅场所电梯67480台;公共场所电梯30545台,其中,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21064台,液压驱动电梯19台,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9462台;其他场所电梯3791台。按照使用年限分,使用超过15年电梯4941台;使用11—15年电梯11331台;使用6—10年电梯33501台;使用5年以下电梯59691台。 图2全省电梯使用年限及数量统计图(单位:台)(二)电梯生产单位基本情况。1.电梯生产单位资质情况。截至2020年底,全省电梯制造单位15家;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221家,全省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服务站(或分支机构)182家。2.电梯生产单位人员持证情况。全省持电梯修理作业人员证件6455人。3.电梯使用单位情况。全省电梯使用单位11027家,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件3945人。(三)电梯检验有关情况。全省从事电梯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15家。从事电梯检验的检验人员262人,其中,检验员170人、检验师92人。全省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共完成电梯定期检验89092台,监督检验8108台。(四)电梯监管人员基本情况。全省从事电梯安全监察工作人员共计1051人,其中市(地)级、行业系统本级监察人员67人,县(市、区)级984人。(五)电梯安全故障及投诉举报处置情况。2020年度,全省累计处置电梯困人故障964起,实施应急救援处置756起,解救被困人员1346人。发生电梯困人故障的主要原因包括人为原因(使用不当等)、外部原因(漏水、停电等)和门系统故障等。受理投诉举报1020起,完成处置1020起,结案率100%。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无检验合格标志、故障、困人、运行不稳、紧急呼叫装置失灵、私自安装梯控、底坑积水等。二、2020年电梯安全监察主要工作情况(一)扎实开展电梯生产单位安全“大体检”。按照省安委会工作部署,持续组织开展电梯生产单位安全风险“大体检”行动。全省425户电梯生产单位重点围绕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安全风险管控、安装维保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以及应急救援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全面体检,并提交了隐患问题整改清单和自检自改报告。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企业提交的清单和报告,对其中359户开展了“体检式”检查,出具了相应的“诊断”意见。截至2020年底,共计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隐患544项。(二)大力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工作,持续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有效推动电梯生产、使用等单位积极投保电梯责任保险,提高事故赔付能力。截至2020年底,全省电梯责任保险覆盖率已达47.68%。其中,哈尔滨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以及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率超过50%。(三)强化疫情期间电梯安全保障。第一时间认清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形势,发出规范使用电梯倡议,制发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电梯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加强重点使用单位保障、简化维保工作程序,落实使用管理主体责任、做好维保人员防护,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工作。通过黑龙江电视台《抗击疫情在线帮》节目号召电梯使用单位加强电梯防疫和安全使用管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为电梯维保企业纾困解难,有效解决用工紧张、作业车辆和人员通行受限等实际困难。(四)启动电梯监管改革试点。结合黑龙江省电梯安全工作实际,经多方征求意见,出台《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通知》(黑市监规〔2020〕10号),全面启动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各级电梯质量安全联席会议作用,动员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形成共同推进改革、共同参与电梯安全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五)深入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应急管理龙江行”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立展览板等方式,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平台,大力开展《黑龙江省电梯安全条例》、疫情期间电梯安全乘坐、电梯内防护知识等宣传教育。全系统累计走进1600余家电梯相关使用单位、住宅小区,发放张贴宣传册、宣传画等各类宣传资料6万余份,组织各类线上、线下宣讲、政策解读170场次,推送相关公益短信1万余条。(六)加大电梯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将电梯生产单位“大体检”、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时段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统筹安排,严格开展电梯使用单位和生产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电梯运行安全。全系统共检查使用单位2437家,生产单位359家。三、2021年电梯安全监察工作重点(一)深入开展电梯安全“四大行动”。持续开展电梯大体检、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活动,系统排查重大安全风险,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保证人民群生命财产安全。(二)开展安心乘梯守护行动。把群众关心的电梯安全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载体,组织开展“安心乘梯守护行动”,努力实现全省电梯运行故障明显降低、乘客伤害事故持续减少、困人救援时间进一步缩短、全民安全乘梯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显著提高的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乘梯、舒适乘梯、安心乘梯。(三)稳步推进改进电梯监管方式改革。指导各地合理选择试点地区,稳步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可复制的试点经验,推动强化智慧监管和社会监督,更好发挥为民服务作用,不断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四)持续推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支持“保险+服务”等保险创新模式的研究和试点推广,进一步提高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率,发挥好保险的事故赔偿和风险预防作用,运用好保险的市场约束激励机制,努力构建电梯安全社会治理体系。 (五)深化电梯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编制公益宣传材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五进”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电梯安全法律法规、使用和管理知识,普及应急处置常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用梯意识,培育弘扬电梯安全文化。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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