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月亮 发表于 2022-9-15 14:01

市天津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2022年“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2022年“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区局,市特检院、滨海新区检验检测中心、宝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站:为贯彻落实“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对电梯安全工作的关注度和对安全乘梯知识的知晓度。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开展2022年“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工作要求,于9月第1周组织开展2022年“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活动安排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11日集中开展宣传。二、活动内容(一)委主要活动内容1. 举行电梯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结合“质量月”活动,举行2022年“电梯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组织电梯制造企业代表发出电梯安全倡议、宣传电梯安全知识。2. 深入基层开展电梯应急演练,提升群众应急避险能力。(二)各区市场监管局主要活动内容各区局要结合“质量月”和“开学第一课”等活动安排,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主题宣传和电梯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积极普及电梯安全法律、法规,广泛宣传电梯安全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倡导安全文明乘梯,厚植安全文化,提高电梯安全水平。(三)各电梯检验机构主要活动内容各电梯检验机构要结合检验工作,向电梯相关单位传达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做好电梯安全知识的公益宣传教育。三、活动要求(一)宣传受众上,聚焦“一老一小”群体,提升群众安全乘梯意识。宣传方式上,灵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提高群众参与度。宣传内容上,不得在活动中以任何形式发布、夹带、印发商业广告及进行商业宣传,确保活动公益属性。疫情防控上,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宣传活动。(二)各区局要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大力宣讲特种设备法律、法规,使电梯生产、使用单位进一步明悉电梯安全主体责任,使广大群众知晓、监督电梯安全,大力营造电梯安全全员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三)各区局及各电梯检验机构要及时收集活动过程中的媒体报道和音像资料,于9月12日中午12点前,将“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总结及相关资料通过委内网OA报“特监处材料报送”邮箱。   2022年8月17日       (联系人:李海,联系电话:27182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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