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蓝 发表于 2023-3-18 15:19

合肥佳安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当事人:合肥佳安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078738638E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B、C幢1-1203法定代表人:张军    2021年11月16日,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依法对马鞍山市天泽水岸小区的电梯维护保养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维保安徽金之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泽水岸小区电梯,维保记录中“制动器作为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制停子系统时的自监测”、“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项目维保情况均为“功能正常”,实际情况应为“无此项”;2.维保记录中使用单位签字为非本人签字。经查,该小区的电梯维保单位为合肥佳安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鉴于以上情况,我局于2021年12月2日对你单位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你单位与安徽金之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电梯维保合同》,维护保养马鞍山市天泽水岸小区共41台电梯,期限自2019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现已查明,你单位电梯维保人员做完电梯(设备注册代码为31103405002013060054和31103405002013030018)半月维保工作后,打电话给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夏本兴,经过其确认后由维保人员在维保记录中代签了夏本兴的名字。同时,上述两台电梯的半年维保记录中均无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字确认。直至我局检查之日,仍未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确认签字。此外,“制动器作为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制停子系统时的自监测”、“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这两项是因为你单位维保人员疏忽,未将电梯实物与维保记录中的项目仔细对照,粗心大意才导致将“无此项”记录成“功能正常”。在我局特种设备安全人员检查之后,你单位已及时将电梯维保记录进行了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了复印件。经调查确认,违法所得共计1545.12元。2022年3月18日,我局向你单位直接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马市监罚告〔2021〕1266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本局认定,你单位维护保养马鞍山市天泽水岸小区的电梯,由维保人员在半月维保记录中代签了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名字,以及半年维保记录中未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不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七条第二款“维保记录应当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要求,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的规定,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鉴于你单位在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检查之后,能主动进行整改,符合《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三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中规定的情形。综上,你单位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处罚款1万元;2.没收违法所得1545.12元。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马鞍山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到马鞍山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财务室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当事人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4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合肥佳安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免责声明:电梯阁所发布的一切电梯相关软件、调试说明、图纸等资料仅限用于学习和研究目的;不得将上述内容用于商业或者非法用途,否则,一切后果请用户自负。本站信息来自网络用户发表,版权争议与本站无关。您必须在下载后的24个小时之内,从您的硬盘中彻底删除上述内容。如果您喜欢该资料,请支持正版,得到更好的正版服务。如有侵权请邮件联系我们处理。

Mail To:diantig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