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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检验检测方式改革的探究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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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0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1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提出了多项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改革措施,通过优化市场机制、强化监管模式等方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电梯检验检测工作效能、提高电梯安全监管科学性,为电梯安全监管打开新思路,蹚出新路径。

    一、电梯检验检测方式改革的重点内容

    (一)明确了定期检验与定期检测的属性。《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电梯的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对电梯进行检测,并由经核准的检验机构对电梯进行定期检验”。但在实际中,由于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自行检测“名存实亡”,技术诊断的重任被转嫁至定期检验。自行检测和定期检验未有效分离不仅导致电梯使用单位产生依赖性,主体责任难压实,还导致检验机构工作量加大,再加上近年来电梯数量猛增,人机矛盾日益凸显,检验不及时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此,《意见》提出了定期检测的概念,并清晰界定了定期检验与定期检测的属性,即“检验的公益属性”和“检测的市场属性”,前者强调检验的技术监督作用,后者突出检测的技术诊断作用。

    (二)明确了开展定期检测的主体。可实施电梯定期检测的主体分为三类:一是取得市场监管总局核准的公益性电梯检验机构;二是取得市场监管总局核准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在检测工作开展地满足场所、人员、设备、体系等条件,并能按照当地监管部门要求及时传递、报告、公示检测信息的检测机构;三是电梯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在满足开展检测要求情况下,经当地监管部门条件确认,可从事本单位使用管理或维保电梯的检测。

    (三)明确了定期检测周期。《意见》中明确规定新安装监督检验后6年以内电梯,每3年检验1次,在不实施检验的年份每年检测1次;使用6年以上15年以内的电梯,每2年检验1次,在不实施检验的年份每年检测1次;对于经改造的电梯,监督检验合格后视同新安装电梯开展检验和检测;对于经过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合格后的电梯,使用6年以下的,视同新安装电梯开展检验和检测,其他视同使用6年以上15年以内的电梯开展检验和检测;使用15年及以上未进行过改造和重大修理的电梯,仍每年只进行1次定期检验。

    (四)明确了定期检测机制。《意见》提出了“选择检测项目”机制,即检测项目和内容应当根据受检电梯特点(如使用频率、故障情况、维保情况等)、现场检查情况(如磨损、锈蚀等)和生产单位的使用、检查与维护保养说明进行确定调整。这赋予电梯使用单位、检测机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一来可根据所检测区域电梯实际情况,针对性地选择检测项目和内容,二来也是有序推进电梯按需维保新模式,在强化电梯维保和自行检查的基础上,逐步、有序、科学地减少电梯检验项目,促进使用和维保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二、电梯检验检测方式改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电梯检验检测方式改革对电梯使用单位、第三方检测市场、公益性定检机构、监管部门都充满了机遇与挑战。

    (一)对使用单位来说,是一种选择。电梯检验检测方式改革目的在于深化“放管服”,让利于民,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改革后使用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检测机构,这不仅调动起使用单位自主管理的能动性,更能落实使用单位保障电梯安全的主体责任。

    (二)对检测市场来说,是一种机遇。试行的《电梯检测机构核准要求》取消了电梯检测机构在注册地之外的省开展定期检测应设置分(子)公司及资源条件的要求,这对于立志在电梯检测行业做出一番成绩的民营机构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市场机遇。但在市场化运行过程中,高标准的准入门槛和严格的退出机制,必然将实力欠缺或经营不规范的机构抛弃,因此,只有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技术能力,加强制度建设,才能真正做优做强。

    (三)对公益性定检机构来说,是一种冲击。电梯检验检测方式改革将一部分定期检验任务分离至定期检测,但公益性定检机构仍然承担着电梯质量安全的强制性技术监督作用。检测改革的冲击力必将促使定检机构大力推进整合,优化布局结构,提升职业化、专业化服务水平,同时定检机构可异地从事检测工作的规定,也将鼓励公益性定检机构面向社会提供检测服务,开拓新的检测市场。

    (四)对监管部门来说,是一种挑战。电梯检验检测方式改革虽然使检测行为完全市场化,但检测行为给企业安全责任的落实提供技术依据,肩负着一定的公共安全责任,如果纯粹任由市场驱动,可能会违背检测服务的公共性。因此,给监管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尊重市场规律,减少不必要干预的同时,加强检测机构准入、竞争、服务标准等规则的制定,落实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违法信息披露等,规范检测服务市场。除此之外,监管部门还需督促引导企业建立品牌意识,建立健全内部机制;鼓励检验检测机构依法进行商标注册、品牌保护,增强检测行业品牌意识;帮扶检测机构通过认可机构的认可,不断提升社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三、电梯检测方式改革下的监管工作

    电梯检验检测方式改革后,监管部门需重点做好事前预防、事中强化、事后惩戒,盘活市场动能,提升监管效能。

    (一)摸清底数、评估市场、事先承诺,做好事前预防。

    首先要认真摸清本区域电梯数量及年限,精确测算开展检验和检测的数量,详细制定检验、检测计划及实施年份。其次要制定检测机构准入评分标准和细则,根据检验、检测数量确定检测机构数量,并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评估研判,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检测机构。三是检测机构要根据准入评分标准,按照“自我声明+信用管理”的要求,将资质条件、人员数量、工作标准、制度细则进行自我承诺,并由监管部门核查确认。

    (二)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社会共治,强化事中强化。

    加强检测机构资质保持情况监督检查,通过资质文件、场所人员、设施体系等方面的持续性检查,确保检验机构各项条件始终满足检测工作要求;加强电梯检测人员持证情况监督检查,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或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公示与查询系统检查检测人员持证情况,让“挂证”行为无处可逃;加强对检测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按照工作计划,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电梯检测工作质量开展监督抽查,不断规范检测行为,提高检测工作质量。

    完善特种设备信息服务云平台与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加快构建电梯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实现相关信息动态监控、实时查询;电梯检测机构要建立完善电梯检测信息化系统,并与监管部门对接实时交换数据;监管部门应定期公布属地电梯安全状况以及对电梯维保、检验、检测违法违规处理情况。

    对电梯检测机构的监管不能靠监管部门“单打独斗”,必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鼓励检测机构向社会公开承诺、发布诚信声明、公开检测报告等,接受社会监督;必须强化行业自律,建立健全经营自律规范、职业道德准则,引导行业开展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必须畅通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置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严格退出、严厉打击、提升效能,加大事后惩戒。

    对违反事先承诺、资源条件不能满足检测要求的;对违反法律法规、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测的;对存在违反廉洁纪律、破坏营商环境行为的;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隐瞒安全隐患的,都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严格实行退出机制。首次发现行为轻微的,进行停业整改,一个月内不等开展检测业务;再次发现或行为严重的,强制退出检测市场,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行业氛围。

    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检验检测监管机制,加大重点领域及高风险领域的抽查比例,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严厉打击检验检测违法行为;加快推动将检测机构行业监管及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积极利用“互联网+监管”“大数据”等智慧监管手段和能力验证等技术措施,加强监管方式创新,提升监管效能。

    当前,电梯检验检测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已拉开序幕,新型市场机制、监管方式和检测方式,必将极大的激发电梯检测市场和企业的活力,促进其技术和管理水平提升,对落实电梯管理中的各方责任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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