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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公告] 关于本站全国各省市的排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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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6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务院同意国家标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计划委员会、公安部、民政部、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联合提出的《关于省、市、自治区排列顺序的请示报告》,现转发给你们,从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起,新起草的各项文件、资料以及档案,凡涉及省、市、自治区排列顺序的,均按此文件执行。鉴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已进入新的发展时期,计划管理、行政管理、统计汇总和人口普查,都需要对行政区域的排列顺序有一个全国的统一标准。经我们共同研究,建议恢复以北京市为首的排列顺序。这与世界多数国家把首都排在第一位的习惯相一致。具体排列原则如下∶
一、 照顾到历史习惯和分片汇总的需要, 仍保留六个大区的概念, 但大区不作为实体。
二、 大区内按直辖市在前,区内各省、区基本按现行习惯排列,以便使已经积累的经济资料调整工作量减到最少限度。
三、 台湾省排在全国最后。
  按照上述原则,新的排列顺序如下∶
    
1.北京
2.天津
3.河北
4.山西
5.内蒙古
6.辽宁
7.吉林
8.黑龙江
9.上海
10.江苏
11.浙江
12.安徽
13.福建
14.江西
15.山东
16.河南
17.湖北
18.湖南
19.广东
20.广西
21.海南
22.重庆
23.四川
24.贵州
25.云南
26.西藏
27.陕西
28.甘肃
29.青海
30.宁夏
31.新疆
32.香港
33.澳门
34.台湾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6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省份按拼音字母排列
安徽、澳门、北京、重庆、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海南、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宁夏、青海、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台湾、天津、西藏、香港、新疆、云南、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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