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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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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3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2020年度)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

2020年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2020年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公布如下。
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登记数量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省拥有各类特种设备共219.78万台,其中在用设备189.38万台,停用设备30.4万台。按设备类别分,锅炉3.38万台,压力容器60.31万台,电梯77.24万台,起重机械50.05万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28.63万台,客运索道16条,大型游乐设施1700台。另有气瓶2438.8万只,压力管道72329公里。2020年全省注销特种设17.1万台、注销各类气瓶220.59万只。
2020年特种设备数量增长率为8.85%,其中增长率超过10%的设备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增长25.34%,电梯增长10.41%。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数量继续快速增长,增长比率远高于其它类别。随着节能减排和锅炉淘汰等工作深入开展,锅炉数量继续减少,下降率为7.5%。2020年,全省继续开展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量因历史原因未注册的压力管道纳入统计范围,压力管道总量增加9074.54公里。全省特种设备继续呈现不均等分布,苏南、苏中、苏北地区设备总量差距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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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0年特种设备按设备类别分布图(备注:不包含气瓶﹑压力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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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6-2020全省特种设备数量(单位:台)
    分析各设区市特种设备数量,徐州、淮安、镇江、宿迁、连云港五市设备总量增长幅度较快,分别为18.88%、14.39%、14.11%、12.7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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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20省特种设备数量分类增长百分比(备注:不包含气瓶﹑压力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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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20省特种设备按区市分布图(单位:台)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职机构438个(含区县派出机构313个),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5997人。
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设立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3个(分别是江苏省特检院及20个分院、南京市锅检院、南京市特检院),行业特种设备检验机构5个,企业自检机构6个。全省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49个,气瓶检验机构154个,安全阀校验机构41个,“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63个。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共有人员3722人,其中博士19人、硕士614人;高级职称926人、中级职称1263人;检验师2718证。
2020年,全省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共出动监察人员27.22万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经营﹑检验检测单位13.38万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92万份。全省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119.7万台(套)(不含压力管道和气瓶)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定期检验,发现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安全问题16.55万个,其中承压类设备问题1.21万个,机电类设备问题15.34万个;对10.7万台(套)特种设备(不含气瓶、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过程实施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安全问题13.4万个;对26.2万台(套)特种设备(不含气瓶、压力管道元件、零部件)进行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安全问题2873个。
(三)特种设备生产和作业人员情况
截至2020年底,省级发放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项目)许可证总数7231张,其中设计证197张、制造证1932张、安装改造维修证3505张、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证1597张。
截至2020年底,全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159.57万张,其中锅炉作业5.11万张,压力容器作业14.76万张,气瓶作业1.33万张,压力管道作业2.01万张,电梯作业15.66万张,起重机械作业28.08万张,客运索道作业85张,大型游乐设施作业4850张,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58.79万张,特种设备焊接作业19.86万张,安全阀作业7419张,特种设备相关管理人员12.72万张(见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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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全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分布情况(单位:
、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20年,全省累计发生特种设备一般及以上事故7起,死亡9人。万台设备事故率和死亡率分别为0.032和0.041。与2019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7起,下降了70.8%;死亡人数减少13人,下降了59.1%
(二)事故特点
1、从发生事故的设备类别分:
1)全省共上报承压类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2起(压力管道1起、压力容器1起),造成3人死亡;
2)全省共上报机电类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共5起〔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1起、起重机械事故3起、电梯(杂物货梯)事故1起〕,造成6人死亡。(见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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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020年特种设备事故起数按设备类别分布(单位:起)
2016-2020年,全省发生101起特种设备事故中,机电类设备事故起数占到事故总数的90.10%。其中,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共发生事故50起,事故总数位居第1位;起重机械共发生35起事故,事故总数位居第2位(见图7、图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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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16-2020年全省101起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类别分布(单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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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016-2020年机电类特种设备事故起数占特种设备事故总数百分比%
2、从事故发生环节分:
发生在使用环节的事故6起;发生在维修环节的事故1起。
3、从涉事行业分:
发生在机械行业3起,占42.86%;发生在冶金行业1起,占14.29%;其他制造业1起,占14.29%;其他行业和领域2起。
4、按损坏形式分:
承压类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事故的主要特征是爆炸、泄漏着火等;机电类设备〔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客运索道〕事故的主要特征是坠落、碰撞、挤压等。
(三)事故原因
根据已调查结案并上报的7起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原因主要包括:
1、压力容器事故。共1起,为设备违规生产、安装,且焊接人员无证。
2、压力管道事故。共1起,为发现冷风管道泄漏时,处置不及时,在安排检修时对潜在的安全风险认知不足,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3、电梯事故。共1起,为事故单位对电梯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未开展电梯日常检查,在电梯发生故障后未及时发现并停止使用。
4、起重机械事故。共3起,为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企业非法安装、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未经注册登记的自制简易升降设备,且作业人员无特种设备作业证。
5、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共1起,为无证驾驶、违规作业。
2020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主要工作情况
(一)突出首责定位抓部署推进。全系统坚决贯彻省局党组“守住底线、营造环境、规范竞争、提升质量、促进发展”二十字工作方针,全力落实省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年初下发年度工作要点,与各市局签订目标任务书,确保监管压力层层传递、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开展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单位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律义务,切实抓好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筑牢安全前沿防线;督促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高检验水平和检验质量。
(二)突出问题导向抓排查整治。坚持“拉网式”排查、“清单式”管理、“对账销号式”抓落实的整改工作要求。紧盯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安全,全省排查发现涉危化品未登记检验压力容器703台,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涉危化品压力管道逐厂逐装置全面摸排。紧扣“定检率”,督促油气管道企业履行法定检验义务,严格做好油气输送管道的定期检验。紧盯重大安全隐患,对全系统排查发现的98条重大隐患组织重点攻坚,现已完成整改97条,剩余1条正在整改并已报当地安委办督办。开展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共排查快开门式压力容器15819台,整改隐患1624条。
(三)突出长效治理抓建章立制。坚持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完善监管体制,实体化运作省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目前,全省各市也都成立了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市局安委会,特种设备安全得到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监管力量明显增强。固化治理机制,推进修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明确气瓶信息化监管的法律责任和叉车联动监管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出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基本规范》,督促企业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编制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工作规范,构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突出服务民生抓创新示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减免检验收费、优先安排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设备检验和安排考试机构优先对复工复产企业作业人员考核等方式积极支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复工复产。全年省特检院、南京锅检和特检院共减免收费4498.2万元,涉及企业2.5万家,设备13.74万台(套)。电梯方面,建成全省统一的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覆盖全省所有设区市,上线电梯57.2万台,占全省在用乘客电梯总量的92%,为群众提供24小时全天候应急救援服务。气瓶方面,建成气瓶安全可追溯信息化监管体系,依据“一瓶一码一档”原则,实现全省2439万只气瓶制造、充装、检验信息全记录。积极协调燃气经营、气瓶配送环节的主管部门,对接平台、交换数据,推动气瓶全链条智慧监管。
(五)突出监管效能抓强基固本。采取有效举措夯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基础,守住安全底线。强化基础保障,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风险预警和相关课题研究,初步建成特种设备智慧监察与检验一体化平台。提升应急能力,举办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应急响应的时效性、应急机制的协调性。提升人员技能,举办全省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职业技能竞赛,开展监察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行业监管、从业人员能力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弘扬“四特”精神,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开展专题调研和明查暗访。强化廉政教育,全力打造风清气正、勇于担当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队伍。
2021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工作重点
(一)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1、推动落实政府责任。全面实施请示报告和挂牌督办制度,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要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请示报告,重大安全隐患提交政府挂牌督办。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多发的区域,进行集中约谈、重点督办,问题久拖不决的,进行通报,并抄送当地党委政府。加强与安委会的工作对接和部门之间的联动,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作用。推广叉车、起重机械等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做法,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边界,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地要进一步明晰领导班子安全职责分工和相关部门安全职责清单,推行网格化监管机制。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工作通报制度,突出问题导向、实效导向,加强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提升定期检验率、问题发现率和隐患闭环整改率。进一步规范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管理,制定《江苏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管理规定》和《江苏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确定评定细则》。
3、强化获证生产和使用单位责任。强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充装)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改进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加强对气瓶及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加强对近2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上年度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被通报批评、举报投诉较多且确认属实等单位的重点监督抽查;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监督检查,确保全覆盖。监督检查比例不少于5%,重大风险隐患整改率达100%。严厉打击无证制造、无证安装、无证使用等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持续保持日常监管高压态势。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将严重违法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电梯维保环节继续推行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制度,进一步规范维保单位分级评定及通报制度。实行企业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承诺制,将《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基本规范》发放给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书》由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回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承诺书》达到100%。
(二)夯实安全监管基础
4、强化监管人员能力建设。科学编制2021年度安全监察人员培训计划,注重提升涉危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现场监管能力。开展监察人员能力提升千人计划(省局),力争在“十四五”期间人均完成一次能力提升培训。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各级监察人员报考A类监察人员资格。
5、提升技术支撑能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主动服务重点工程,积极开展重点时段、重要活动的保障性检验等工作,为各地日常安全监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要强化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要强化责任心,优化检验流程,进一步提升检验检测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充分发挥在信息化建设、应急应对、安全知识宣传以及企业帮扶等方面的支撑保障作用。
6、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省局互联互通智慧监察与检验一体化平台建设,做好省、市信息平台之间的对接协调,确保数据传输畅通准确,启动特种设备移动监察平台建设。推广叉车、起重机械“智慧监管”经验,建立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监管服务平台。构建全省统一的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平台。认真落实总局优先推动液化石油气瓶、车用气瓶和氢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要求,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信息化系统建设。
(三)坚持不懈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7、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国务院安委办《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和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规范》、《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规范》、《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地方标准,指导并督促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年底前,覆盖全部涉危化品企业和游乐设施主题公园。
8、提升公众安全防范水平以电梯、游乐设施、液化石油气瓶等为重点,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在公众场所、电梯轿厢等处投放电梯公益宣传片,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创新“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组织形式,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9、加强特种设备应急保障。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应急演练。完善全国两会,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障方案,加强应急值守和安全预警,及时通报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信息,依法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
10、健全电梯安全治理体系继续按照“六统一”部署要求,全面完成全省统一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修订《电梯统一应急救援标识》,进一步统一全省电梯96333标识。制定发布《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数据归集规则》《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工作规范》两项江苏省地方标准。深入开展电梯质量综合信息的数据挖掘,推动电梯大数据分析及利用,强化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
11、探索气瓶监管创新加强气瓶充装和检验环节监管,探索基于区块链技术升级现有的气瓶充装、检验信息化平台,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全流程瓶装液化气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推动实现全过程可追溯。探索实施“阳光充装”机制,加强对气瓶充装单位不联锁充装、扫描空白二维码充装和随意更换二维码等情况监管,对规避充装信息化系统的行为严厉打击。试点气瓶保险制度,鼓励充装单位提供气瓶安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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