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安市监处罚﹝2022﹞63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568168519K
法定代表人名称:张智民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违法事实:2022年4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安吉县昌硕街道望山路155号的安吉县朗境幼儿园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幼儿园食堂有一台设备代码为340011000020191117,登记证编号为梯43浙EC01167(21)的电梯。执法人员现场扫描该电梯的“湖州智慧电梯”二维码显示该电梯最近一次维保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10:09:52至2022年3月24日10:58:43,经检查该电梯外的监控视频在2022年3月24日10:09:52至2022年3月24日10:58:43期间未发现维保人员对该电梯进行维保工作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1.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2-04-25
处罚机关: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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