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安市监处罚﹝2022﹞632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00568168519K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张智民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 违法事实: | 2022年4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安吉县昌硕街道望山路155号的安吉县朗境幼儿园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幼儿园食堂有一台设备代码为340011000020191117,登记证编号为梯43浙EC01167(21)的电梯。执法人员现场扫描该电梯的“湖州智慧电梯”二维码显示该电梯最近一次维保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10:09:52至2022年3月24日10:58:43,经检查该电梯外的监控视频在2022年3月24日10:09:52至2022年3月24日10:58:43期间未发现维保人员对该电梯进行维保工作 | 处罚依据: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1.00000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000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4-25 | 处罚机关: | 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