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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解答] 关于电梯向上或向下加层改造开工告知和监督检验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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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2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市监特设函(2019)64号文件规定,改变电梯的提升高度施工类别属于改造,增加层门的施工类别属于重大修理。但是,如果电梯向上或者向下增加层站,提升高度增高了同时也增加了层门。这种情况办理开工告知时候的施工类别属于改造还是重大修理?办理开工告知时候需要办理一份改造的施工告知?还是需要办理改造施工告知和重大修理两份施工告知?施工完工后需要报一次监督检验还是报两次监督检验?请各位专家老师给以答疑,非常感谢!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一是具体实施类别,请结合现场实际施工情况,依据《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国市监特设函〔2019〕64 号)进行界定。相关技术问题可咨询电梯制造单位或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二是如施工内容同时涉及改造和重大修理,以改造的相关管理要求一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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