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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总体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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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7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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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现将2022年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总体状况公布如下:
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一)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1805087台(条),其中在用1590941台(条),暂时报停214146台(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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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设备种类分,具体为锅炉14798台、压力容器409764台、电梯866784台、起重机械288142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224377台、客运索道39条和游乐设施1183台,另有各类气瓶2453万只和压力管道6.4万千米。全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728413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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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同期相比,全省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总数增加167238台,增长率为10.2%,其中各类设备的增长率分别为锅炉-1.5%、压力容器5.9%、电梯13.5%、起重机械4.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4.9%、游乐设施7.4%和客运索道11.4%。另外,各类气瓶增加约239万只,压力管道增加约1.17万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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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开始,全省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煤锅炉,同时逐步淘汰在用燃煤小锅炉,2018年开始,进一步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全省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煤锅炉,近六年锅炉数量下降趋势明显,2022年的锅炉数量再创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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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情况
省市场监管局核发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充装许可证3510本,具体为锅炉97本、压力容器320本、压力管道332本、电梯753本、起重机械205本、安全附件和压力管道元件963本、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21本、移动式压力容器和各类气瓶充装许可证819本。
(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情况
全省共有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19家,其中省市场监管局直属检验机构1家、各市市场监管局直属检验机构11家、其他检验机构7家,共持有各类设备检验员证2408本、检验师证2169本。各类气瓶检验机构135家。另有特种设备检测机构34家,其中无损检测26家、电梯检测6家、安全阀校验2家。全省各类设备的检验情况如下:
――定期检验:共对1100925台(条)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定期检验,定检率为99.79%,其中,锅炉12643台、99.77%,压力容器79934台、99.12%,电梯647557台、99.88%,起重机械139677台、99.66%,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220417台、99.83%,游乐设施676台、99.85%,客运索道33条、100%,另检验压力管道8659.7千米。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318581条。
――安装改造修理监检:共对162738台(条)特种设备进行了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过程的监检工作,其中锅炉1292台、压力容器2268台、气瓶259只、电梯134710台、起重机械24019台、大型游乐设施100台,另安装监检压力管道10516.6千米。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27833条,发出的监检联络单、监检意见通知书分别为2611份和1210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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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造监检:共对186858台特种设备进行了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其中锅炉4584台、压力容器182274台,另外各类气瓶19147280只和压力管道元件(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子和埋弧焊钢管)326848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1926条,发出的监检联络单为337份。
(四)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情况
2022年全省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1516项,全年完成现场鉴定评审并准予许可的783项,不予许可的1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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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一)事故总体情况
2022年全省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1人,造成经济损失共计293万元同比2021年,事故起数减少4起、下降57.1%,死亡人数减少4人、下降66.7%,受伤人数持平。按设备种类统计,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2起、气瓶1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未发生事故。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低于省政府下达的目标管理指标,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保持稳定。截至目前,3起事故均已按规定完成结案工作,并开展相关事故单位及人员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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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故主要特点
――从事故设备看,全部为机电类特种设备,但数量略有减少。同比2021年,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起数减少4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虽数量有明显下降,但相较其他种类特种设备依然呈现多发态势。另有气瓶事故1起、受伤1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受伤人数增加1
――从事故发生环节看,都发生在使用环节。3起事故全部发生在使用过程中,事故数、死亡人数均占总数的100%。使用环节依然需重点监管。
――从事故原因看,主要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未落实到位。3起事故均存在安全生产责任未有效落实、现场管理不到位2起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全部存在无证作业、违章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
――从事故发生地域看,相对比较集中。杭州2起、占事故总数的66.7%,衢州市1起、占事故总数的33.3%,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舟山、台州、丽水市未发生事故。
(三)事故典型案例
――江山市浙派木业有限公司“3·26”叉车事故
事故概况:20223261220分许,叶德建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加班,此时其工位上的钙粉用完了,而江山市浙派木业有限公司叉车专职驾驶员王平不在车间,便叫刚进入车间的张祥海帮忙用叉车运一袋钙粉。张祥海随后将公司一台未办理使用登记证的叉车开至存放钙粉的地方,叶德建在叉车前面,先把钙粉袋的前两条吊带挂在前叉上,又挂好了左边前叉的第三根吊带,此时叶德建身体还未离开右前叉,张祥海没有仔细观察,就把叉车往前开,导致右前叉顶到了叶德建的身上,致叶德建受伤后经抢救无效后宣告死亡。
直接原因:张祥海未按规定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违章操作叉车,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江山市浙派木业有限公司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松懈,未对叉车钥匙进行妥善保管;叶德建违规叫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张祥海操作叉车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杭州投创环保塑胶有限公司“10.30”叉车伤害事故
事故概况:20221030日下午17时左右,杭州投创环保塑胶有限公司李军先后操作两辆叉车挪移位于工厂西棚房内的生产模具。挪移模具时,两辆叉车均正向面对模具,额定载重量3500kg的叉车用钢丝绳一端固定在大圆柱一边的轴上,另一端悬挂在叉脚上;额定载重量5000kg的叉车用钢丝绳一端固定在小圆柱一边的轴上,另一端悬挂在叉脚上,前后两辆叉车通过抬吊使模具离地,采用前拉后推的方式运载该模具。1715分左右,模具载运至厂区北面顶棚下的转弯处,李军驾驶额定载重量3500kg的叉车发生向左侧翻,其在叉车侧翻过程中,跳车逃离时被叉车护顶架压住胸部及左小腿,导致其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直接原因:李军未按规定取得叉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操作未办理使用登记及未经检验合格的叉车,违反叉车操作规程,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直接造成本次事故发生。
间接原因:杭州投创环保塑胶有限公司现场管理不到位,未制定叉车安全管理制度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任命安全管理员,所使用的叉车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合格,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缺失间接导致事故发生。
三、2022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总体情况(一)推进特种设备数字化改革
――优化升级系统功能。新增“亚运安保”“双五竞赛”专区,建设“城镇燃气产品安全在线”驾驶舱,开发企业负责人培训模块,迭代升级电梯扫码维保、扫码检测等功能。
――推进系统落地应用。全省在用特种设备赋码159.5万台,占在用设备总数的99.9%,新增设备在使用登记时赋码34.1万台,实现浙产特种设备生产企业赋码全覆盖。维保扫码、作业扫码率分别达99.1%和96.5%。打造“阳光工厂”1202家,占实际生产企业97%。物联感知接入电梯20.5万台,占在用垂直乘客电梯总量的34%。
――强化风险监测预警。打造“电梯安全预警”“特安风险指数”“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预警”等风险预警类大脑产品,通过物联感知、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实时监测、分析、研判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实现风险精准画像和高效预警。累计预警高风险隐患8.7万项,闭环处置率100%。“电梯安全预警”获省局第一批最强大脑产品评选银奖。
(二)完善特种设备体制机制
2022年,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15.8万人次,检查使用单位8.5万家、特种设备18.5万台,发现消除安全隐患3.2万项,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7411份,立案2292起,处罚金额6070万元。
――完善双重预防机制。修订省级地方标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督促、指导全省24.3万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用分类评价和隐患日志排查功能,占比97.4%。
――完善放管服改革机制。印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工作的通知》,有效承接行政许可事项,持续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共抽查全省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数量800家,占比24%;抽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21家,占比52%。
――完善电梯安全治理机制。将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纳入省委现代社区建设十大行动之一,组织开展现代社区建设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专项试点工作。推进电梯物联感知、鼓式制动器隐患排查治理、维护保养质量抽查和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深化电梯按需维保新模式和调整检验检测方式改革,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开展改革试点,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已覆盖在用电梯总量的77%,电梯96333等应急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
(三)压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开展针对性培训教育。紧盯“关键少数”,组织高风险特种设备使用、生产单位负责人开展线上安全教育,全省2559家重点企业负责人在“浙江特种设备在线”完成线上培训,实现重点企业全覆盖。在2022年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188次,参与受众11795人次。
――推进信用风险监管。积极探索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融合机制,在风险监测预警基础上,构建特种设备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模型,按照“红橙黄蓝”四色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将异常行为列入企业“双随机+重点+信用”监管的重要因素。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监察与执法联动,部署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三非”“两超”“一无一违”等违法违规行为。曝光特种设备十大典型违法案例和十项典型问题隐患。
(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
――圆满收官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通过三年整治,年度事故数、死亡人数较整治前相比分别下降71.4%、85.7%,全面消除电站(含热电)锅炉主蒸汽母管超期未检、管道材质风险隐患等突出问题,基本消除“三无电梯”,基本淘汰不符合《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的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移动式压力容器实现在全国智慧监管公共服务平台100%登记,各项整治任务均高质量完成。
――深入开展“除险保安”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通过扎实开展“护航亚运”“城镇燃气”“超期未检”“电梯质量安全提升”“黑气瓶”“起重机械隐患排查”“叉车安全隐患整治”“百日攻坚”等专项整治,及时发现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严惩违法行为。
――有力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制定《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压力管道和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监管,完善燃气压力管道数据库,实现3.2万千米燃气压力管道入库和法定检验全覆盖。对接各地燃气气瓶充装追溯管理系统,已入库燃气气瓶1778.4万只。
――扎实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在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等重大活动及国庆、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先后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督导检查4次,派出32个督导检查组,对全省90个县(市、区)实施全覆盖督导检查,共检查企业1844家,特种设备2654台,发现并排除风险隐患2040项。
(五)夯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基础
――提升基层人员监管能力。组织全省共1110人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培训考核,152人通过A类安全监察员考核,525人通过B类安全监察员考核。举办鉴定评审人员更新知识培训和设计人员评审员考核,近200名评审员参加了培训。
――提升作业人员技术能力。按照总局规范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管理部署要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完成全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理论考试题库的维护修订工作,全省免费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4.9万人。
――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发布上年度特种设备事故情况通报与安全状况白皮书,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发挥省特科院国家特种设备教育基地、流动大篷车等作用,深入开展特种设备“五进”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筹建国家级特种设备应急培训演练基地,建立“1个综合+8个专业”共98名应急专家库,定制特种设备应急技术保障车,实现全省应急处置资源共建共享,形成事故全流程线上线下高效联动的应急处置系统。持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是仍然存在亟待改进的不足和问题。一是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仍需规范。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设备使用管理不规范、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或违章操作等问题较为突出。二是特种设备本质安全风险仍需关注。特种设备一方面总量多,增长的幅度也快,另一方面高参数、新业态以及老旧特种设备不断增多。目前,我省使用年限超过 15 年的电梯有3.5万台,老旧压力容器有2万台,约有五分之一的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进入老化期。三是数字化监管效能仍需强化。在用特种设备赋码扫码、物联感知技术等推进应用仍然不平衡,风险监测、研判、识别、预警的精准性还有所不足,大脑产品作用发挥还不够。
五、2023年主要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推进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重要举措和省委省政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25条实施意见,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深化“浙江特种设备在线”迭代升级和落地应用,推动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联动融合,压紧压实各方安全责任,扎实开展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安全保障,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浙江奋力推进“两个先行”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深化智慧监管,推进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建设
督促、指导特种设备制造、施工、使用单位加强动态赋码管理,实现在用特种设备全量赋码。优化浙政钉和浙里办移动端扫码应用功能,全面推进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开展扫码。动态调整实际从事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清单,督促制造企业 100%视频接入。重点推进公众聚集场所、住宅等电梯物联感知接入,全面迭代“电梯安全预警”大脑产品。健全赋码扫码标准体系和物联感知标准体系。
二)压实各方责任,推动特种设备安全多元共治
组织开展“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推进应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在线培训功能,督促企业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开展区域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评价,推动市、县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对下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持续推行“四单一网”工作法,加大基层特种设备安全巡查检查力度。应用“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横向贯通基层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齐抓共管。
(三)完善监管机制,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全链条闭环管控
全面推进应用特种设备使用分类评价和隐患排查日志管理功能,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督促企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深度开发“特安风险指数”大脑产品,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预警。探索特种设备本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重点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缺陷分析研判,推动基于风险的检验技术在移动式压力容器上的应用。
(四)开展专项行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执法
完善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方案。优化“浙江特种设备在线”亚运专区,深入开展“护航亚运”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除险保安”专项监督检查。加大证后监督抽查力度,全省生产、充装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抽查比例均不低于25%。开展电梯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加强监察与执法联动,强化行刑衔接,组织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
(五)提升治理能力,夯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基础
聚焦一线监管队伍能力提升,完成培训不少于600人次。迭代升级特种设备应急处置管理系统,动态优化应急专家库。指导、支持特检机构积极申请甲类检验机构资质,开展检验比对分析、技术研讨、质量年会等活动,不断提高检验工作质量。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五进”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公众安全防范水平。
(六)服务创业创新,助力特种设备产业健康发展
开展质量基础设施(NQI)一站式服务,在行政许可、型式试验、检验检测、标准化管理等方面提供针对性帮扶。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产业技术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支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加大科研资金和装备投入,开展检验技术攻关,提供关键安全技术保障。完善锅炉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开展锅炉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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