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17岁男生出电梯,趁无人按亮剩余楼层按钮,后被叫到监控室,被查看录像的另一业主扇耳光」?:10 月 31 日晚,乘坐电梯回家时,17岁男生小杜在2楼下电梯后,将电梯3至27楼的按钮全部按亮。
当时,电梯里仅有小杜和母亲贺女士两人,看到儿子的“恶作剧”后,贺女士回家后批评了他:“你要想想楼上的人要因此多等很长时间才能坐上电梯。你已经17岁了,不能再去做损坏别人利益的事情。”小杜认了错。
大概在晚上10点20分小区保安敲门说找孩子有些事,贺女士陪着小杜,跟随保安来到了小区监控室里。她这样描述随后发生的事情:「监控器前坐着一个身穿皮夹克的中年男子,指着电梯监控问我儿子,说这人是不是你。我儿子刚说了一句是我,这名男子直接一巴掌抽在了孩子的左脸上。现场有多名身穿制服的保安开始数落我们母子二人。」
贺女士认为:「纵使孩子有错,也不应该打孩子,孩子是有尊严的。」
补充:该中年男子原本也要乘电梯,但男生并未等他进来就关了电梯门。男子在等电梯时发现电梯每层都停,后来才去监控室查看录像。
因为男子始终在电梯外,所以不存在可以双击按钮取消的情况。
居民楼均为27层两梯6户
一楼东侧的还在读小学的小妹妹和小弟弟就是这么干的。
被人发现告诉了爸妈。
大过年,拜完年回来,两个小朋友还被罚站在一楼电梯口跟人说新年好呢,大家也都没脾气了。
所以说,父母的水平决定孩子的高度。可有些人不懂啊,自己的孩子自己不教育,放出去绝对会有人帮着教育的。
某次到上海ABB出差,地址位于西藏中路来福士广场的7楼和35楼,我要到35楼。我进入单层电梯后,里面已经有两位年轻人,他们到9楼,于是我就站在后排。这两个家伙却动手按9楼以上所有楼层。开始我还以为他们改主意了要到高层,看了不对头,被我呵斥后才停下。
在5楼和7楼,进来很多人,大家都很奇怪电梯为何每层都停。我把情况简单说了一下,立刻就有人打电话给管理部门。到了9楼,这两个家伙坏笑地离开电梯,但保安已经在等他们了。
我在11楼出电梯,改乘其它电梯。
每次看到类似现象,都感到十分厌恶。例如在拥挤的电梯里吃包子的,还有随地吐痰吸烟的,都会引起公愤。
最怪异的一次是在北京。我住在北三环安贞桥附近的福建大厦酒店第28层,早起到4楼餐厅用餐,电梯里有一位中年人站在里面,而电梯的按钮全部都是暗的,我按下4楼,回头问他到几楼,这位老兄一声不吭。到了4楼我离开电梯,发现他也没有跟出来。我用完早餐要回房间,又进入了同一部电梯,发现这位老兄还在里面。我忍不住再次问他,原来此人不知道自己去按楼层按钮,以为电梯会自动到达他的奇数楼层,结果在电梯里上上下下等了近一个小时也没看见。看他衣冠楚楚眉清目秀的样子,似乎也不是弱智。我问明他的奇数楼层后,教他如何按楼层按钮,并在最接近的偶数楼层让他离开电梯,自己走楼梯回房间。
世界之大,什么怪人都有。
就算孩子成长路上有了偏差,这样的家长也可以把孩子教育好
hahahha萌萌哒 感觉爸妈好智慧啊 又不伤孩子自尊心 又对大家表现了歉意
要是27楼有个自家亲戚等着急救你们说该不该打?为什么总是质疑规则的力量呢?
这个新闻里有很多耐人寻味的地方:
1,为什么使用电梯?
西安城北长乐东苑小区的居民楼均为27层两梯6户,贺女士和儿子小杜的家位于其中一栋楼的2楼。10月31日晚9时50分许,17岁的小杜和母亲贺女士一起回家,乘坐电梯抵达2楼。“我当时就是好奇,出电梯前把3至27楼的按键全部给按亮了。”昨日,小杜说。
这个楼有27层,当事人为2楼住户,也就是说,当时他们使用电梯坐到了2楼,然后按亮了后面楼层(这段麻烦大家记一下,会和后来打人者的说法形成有趣的呼应)。
2楼用户其实是电梯能使用却最没有效用的一个楼层了,这个小区的电梯费用不知道是如何收取的,17岁男说他是好奇,显然是笑话,他家或者他本人对于电梯的心态还是值得思索一下的。
2,母亲是否有起到教育义务?
我认为没有,这个母亲撒谎了!
当时,电梯里仅有小杜和母亲两人,看到儿子的“恶作剧”后,贺女士回家后批评了他:“你要想想楼上的人要因此多等很长时间才能坐上电梯。你已经17岁了,不能再去做损坏别人利益的事情。”小杜认了错。
3-27楼总共有25个键,这个过程也不算很短。
电梯到达2楼,在离开电梯时,小杜将3至27楼的按键按亮。
这段描述更清楚,是到达2楼后按下的,按理电梯门会自动关闭,为何没有?
新闻里却说是“贺女士回家后批评了他”,显然是不符合逻辑的,如果母亲觉得有错,应当是当场制止。而且作为17岁小孩的母亲住在高层住宅小区,不清楚可以双击取消的可能性也是很小,除非这个电梯老旧,没有这个功能,但是25个键中中途制止还是可以做到的。
批评的内容,也是过度书面用语了。
3,新闻怎么被捅出来了?
是这个未尽到教育义务的妈妈。
目前,贺女士已向警方求助,希望打人者出来,给孩子道个歉。她也再次对孩子乱按电梯按钮的行为表示歉意,并承诺孩子以后不会再乱按了。
这是一个不嫌事儿大的好妈妈。
4,打人者为何动怒了。
一段没有在新闻里,是题目里的描述
该中年男子原本也要乘电梯,但男孩并未等他进来就关了电梯门。男子在等电梯时发现电梯每层都停,后来才去监控室查看录像。
还记得第一条说的么?
17岁男的“好奇心”非常有可能是,明知男子没有上电梯,而故意去耽误电梯的,是有意为之的恶作剧。
其实那个孩子的母亲声称并强调自己已经“教训了孩子”,在心理学上是一种家长想要努力与孩子犯的错撇清关系的心理,并不是真的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和责任
你错了,它是压根就没有认为它儿子的行为是一种错误,并且它是它儿子最大的帮凶,因为它在到了二楼之后等它儿子作恶完了之后才一起离开
对,很多父母,特别是母亲,面对孩子,特别是儿子做错事情,第一反应就是撇清关系,从道德或者说心理上让受害者为难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17岁还不懂事骗谁呢,
践踏尊严可笑死我了,尊严不是自己挣出来的嘛,你按那么多楼还浪费别人时间怎么不说
天天素质教育的,是用嘴炮来教育的嘛,
如果那样我到希望真的能有用哦,
一个陌生人跟这“按了十几楼的男孩”讲素质?那男孩怕不是一回家就跟“教育孩子的母亲”一起咒骂了。
大年三十下楼买烟抽 回家的时候看到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在电梯里 我刚喊等一等 那个小孩就扔出来一个东西然后把电梯门关上了 紧接着就是一声巨响 应该是雷王这种烟花炮 mlgb 我今年二十几给我吓得不轻 然后就看那个小孩子到的楼层数 跟了上去 16楼 应该是进家了 楼道里都没人 心里那个气真的是要冲顶啊 感觉这个一巴掌都不算什么 我当时要抓到那个小孩 绝对不是一巴掌能解决的的了的
其实两方观点本质没有分歧。
赞同“该打”的人。持这类观点知友考虑的是“对等性”。
赞同“不该打”的人。这类知友考虑的是“社会性”。
分析一下事件中男子处理方式的几个备选项。
1、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这是“对等性”思维的核心。俗话说的杀人偿命就是这个道理。
但很明显,两人所住的楼层不同、社会属性不同,这个选项不具备可实施性。
2、罚熊孩在社区做义工(根据大多数赞同“不该打”知友回答总结出来)
从“社会性”考虑这是最佳选项,合理惩罚熊孩,符合道义,有教育效果。且根据做义工的时长来满足“对等性”要求。
这个选项包含的行为成本有:
从社区保安处找到监控录像,找到熊孩
压抑自己的愤怒情绪
给熊孩父母做工作,要求熊孩父母答应罚熊孩做义工(什么样的家庭教育出什么样的孩子,95%可能性会被熊孩父母回绝)
如果上述没谈妥,找社区管理人仲裁要求熊孩做义工(你会被当做一个小肚鸡肠的白痴,没错,你必须忍受这种屈辱感)
如果顺利,谈妥了。恭喜你,你得定期去监督熊孩的义工出席情况。没人会帮你监督
很明显,凭什么人家为了教育别人家熊孩花这么多精力。
3、当面一巴掌
这个行为冒了打别人家孩子之大不韪,有一定风险。但显然,这是以最低的行为成本满足了“对等性”要求。极大地满足了情绪需求。
4、找到熊孩,当面进行严肃的教育
这可能是我会选择的方式。
行为成本有:
一定程度上压抑自己的情绪
教育可能会受到熊孩及父母的抵触,从而进一步破坏自己情绪
教育若达不到效果,则可能带来挫败感
这件事我这样看待。
一男子以最廉价的方式教训了一顽劣的熊孩。
我不会骂这个男子,也不会在网上宣扬这个熊孩该打。
骂这个男子就是在以我的道德标准要求别人;宣扬熊孩该打则是为廉价的暴力开脱。
引申:
教育是一种资源,你冒犯别人别人不会“教育”你,只会“教训”你
自己的孩子自己不教育好,那么以后自会有人替你“教训”他
一巴掌!无期!小孩的做法没有触犯任何一条法律法规!你平白无故的殴打一个十七岁的小孩,判你无期都是轻的!这里的物业也该清洗了!对,清洗的意思就是用微冲突突了
我能说句狗屁不通么?男孩还小,懂得认错,打人谁先动手这个就可以来定斗殴的责了,说句实话,也就是欺负小孩子,他敢扇个成年人试试,恐怕就没教育的事了吧?孩子他老子不在旁边,父子俩还弄不利索这个人的话,我也就真笑笑了,谁给了他打人的权力?一报还一报,这事儿都会,你一巴掌,那我一脚
有人说为什么17岁男孩能做出这种事情?那我告诉你我见过有20左右岁做出比这更恶劣事情的呢?
我身亲经历,这是我一只手数的过来打架事件中的一件。那是在4年前,我朋友叫我去一家KTV唱歌 。KTV在10楼。结果进电梯发现里面有三个18或者刚20岁的小伙子。看得出都喝了酒,其中有一个小伙子喝的胡言乱语,我一上电梯他就直勾勾看着我,然后问我你瞅啥?我立刻把眼光转过去。不是我怕他,是没必要跟酒鬼一般见识
电梯运行了,刚才“你瞅啥”的小伙子先是乱按电梯按钮,然后又用脚狂踹运行中的电梯门……电梯颤动了一下,突然咯噔一声停了……我大声呵斥他住手。他住手后电梯正常向上运行了
这位“你瞅啥”用凶恶的眼光看着我,上去就一脚,我一躲闪。踢到电梯轿厢墙,咣当一声,能感觉使了很大力气。我顿时怒火中烧一个上步后手,精准打在他下巴上,直接把这酒鬼ko。边上他的两个朋友刚要上手,我一个左勾拳打距离我最近的那个下巴。又睡了一个。最后那个吓得赶紧举起双手说大哥大哥,别这样。有话好好说。我错了
这时候电梯正好到10楼,我说你赶紧把他们两个拖走。我又回到电梯,坐到9楼。然后从小门防火楼梯下一楼,走后门打车跑了。
我不是什么牛气闪电⚡人物,我也不暴力。我也怕打人坐牢。但是当自己生命受到威胁却默不作声,我对不起我练习的武道。
我想说,没有功德心的人,甚至拿别人性命开玩笑的人必须惩治
如果是7岁,我觉得打人是不对的。
现在是17岁。
我觉得,打的好。
如果是7岁,我觉得做错了讲道理,还有用。
现在是17岁。
懂道理的早就懂了,不懂道理的,也懂不了了。
谁没坐过电梯,谁都不是原始人。
摁一个按钮就算0.1秒,二十几个按钮也要两三秒钟。
住在二楼,还要坐电梯,还要花两三秒钟全部按完所有的按钮。
这妈妈说我已经教育过了。
教育什么了?
眼瞅着儿子把所有的按钮都摁上,也不上前制止。这算哪门子教育?
这就好比,孩子脱下裤子,在大马路上大便,然后妈妈安安静静的看完孩子拉屎结束,看着孩子把裤子穿好。然后走到家里和孩子说,孩子,妈妈要批评你,以后不要随地大小便了哦。
是不是这种教育逻辑?
这叫教育?
这叫鬼扯淡!!!
谁喜欢打人?谁无聊的喜欢和邻居作对?
我也是住高层的,我进电梯之前,如果有人刚刚进门,我一定是开着门等他。
我不差这几秒钟,但是我这几秒可以换人家几分钟便利,还能攒一个好好先生的美名,赚爆了。
现在,一栋楼的邻居刚进门,孩子立马关掉了电梯门,没有等。
这个时候,妈妈教育孩子要邻里和睦了吗?
孩子明知一楼有人在等,还把所有的按钮都点上。
他妈妈制止他了吗?
没有!!!
现在,人家打上门来了。
妈妈报警了。
无耻这两个字,还真被这家人展现的淋漓尽致。
大家都是邻居,这仇结的莫名其妙。
护犊子,这犊子17岁了,还做这么傻逼的事情,护的住吗?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这17岁混小子是不是以后这小区就呆了?
报警,我要是过来的警察,我会好好的调解,打人是不对的。
但是我心里一定是叫号,打的好,就是欠收拾。
我还以为这孩子七岁,想跟大伙说虽然孩子调皮但是也别上去就打啊,这十七岁……无法吐槽。
是的,咱仍然可以纠结着说,不管怎样还是不应该直接动手。但是真不要絮叨什么“他还是孩子”“他不懂事”这些话了,17岁的男孩子离法定成年也不到一年了,若是别给人添乱都因身体发育不足没法懂,怕是得上医院开某些证明去。说不好听的挺大一小伙子往那儿一站,谁看得出来他还没满十八岁哪——还有人好意思说人家专门挑孩子打?明明是敢打身板儿倍结实的小伙子吧。好啦,也别打成人,不过呢小孩子有尊严成年人也有,自己手欠瞎整事,哪里有半点儿尊重别人了?现在别人也不尊重你了,知道脸疼了吧。当妈的别嚎了,真要在乎尊严,麻烦推己及人,想想到底怎么叫儿子保有尊严。要么咱最多只能制止别人当场动手打人,可是制止不了别人的批评指责或是拿你全家当SB看,以及你儿子终于作出祸来被法律剥夺掉他的自由甚至生命。17岁是个已经开始丧失孩子特权的年龄,不管你怎么从道德上要求别人对你做的尽善尽美,实际都不可避免地要面对“成人的”各种态度,包括友善的也包括粗暴的,甚至不那么合法的。如果真觉得受到了一记耳光这程度的粗暴惩罚就要怀疑社会,那么请不要去招致惩罚,假如再有人无故扇你耳光,我们可以帮着说话。
你们思考一个问题,本来没多大的事情,为什么最后要通过一个大耳光来解决呢?
很简单,因为除了一个大耳光,真的没有其他办法能妥善解决这个问题。
报警?警察管这个吗?
告学校?这个连警告处分都不够吧?即使够了,能管用吗?
告家长?家长要是会教育孩子,这孩子至于17岁还这样?
批评教育?这事难道还用人说?十七岁的孩子这点事不懂?
请街坊邻居评理?又显得十分矫情。
我说到这儿,你应该发现了,这事儿大了不是,小了也不是,压根没有解决途径。
哪怕是逮个小偷,我想这个人都不一定真的会动手,因为直接扭送公安局就解决了。
要是其他小小不言的事情,不闻不问也就是了。
这件事,却是怎样都没法解决,所以,这个皮夹克才通过暴力解决,因为这个问题出现在了法律不完备的地方。
可恰恰,这个事情还非常可恨,虽然不大,但恨的人牙痒痒。
在一楼等着的住户,看到电梯一楼一停,你们如果体会过,就知道这件事情虽然不大,但是特别特别让人恼火。
恼火在哪?这个作案人居然17岁了,还出来干这种事。
如果这个男的看到一个作案人是个小学生或者初中生,也会生气,但不至于那么气,小孩子不懂事吗,批评两句,也就算了,但是你们脑补一下他看到这人是个大小伙子的时候的心情。
——“你他妈的17岁干这个恶心又幼稚的事,这个臭傻逼!”
事傻逼,作案人岁数更傻逼,二者累加,让这个事变成一个无法解决,只能动手,且非常容易动手的一个事。
把你放在那儿,你说不定也怒不可遏扇他一巴掌,“文明”“懂法”,和“时时刻刻能够控制自己脾气不动手”是两码事。
十有八九,类似的“一楼一停”已经发生很多次了,十有八九物业方也是一直在查找作案人了,甚至保不齐,之前因为这个傻逼孩子的行为耽误了别人的大事。
皮裤套棉裤,必定有缘故,这个人除了直接动手,真的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你当然可以说打人不对,我也认同。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说,做了缺德的事,就要有不定哪天挨大嘴巴的心理准备。
社会上什么人都有,有文明的,同样也有粗野的,你不知道哪块云彩有雨。
这个世界的实际情况,的确是远远没有那么法治,也没有那么文明,这个小伙子再不长点脸,挨大嘴巴这种事还会发生在他身上。
就这么简单。
最后,再强调一遍,我说了暴力行为是错误的,我要表达的是法律框架外的暴力行为无法完全避免,不得不絮叨一句,真有大量阅读理解有问题的人还跑来质问我。
我一开始看以为是7岁。
后面看才发现是17岁。
我不知道一个17岁的男人为什么会做出这种事情。
在我们波兰。17岁如果不打算读大学。已经出来工作了。和成年人没有区别。
我不知道为什么新闻要加一个小?
17岁很小嘛?
在大多数的国家17岁是要负责任。
17岁的他把这种事情当成小事。
但是对于别人是大事情。
即使是小事。也不可以这样做。
中国有句话说的很好。
不可以因为好事很小就不做。也不可以因为坏事很小就去做。
作为一个人。你不一定要做的多好。对别人付出多少。但是你最少要做到不往坏的方面影响到别人。作为一个人。你应该要把自己做好。你不知道你的小坏事对于别人是多大的一件事情。
虽然打人不对。但是这个打人。我觉得很有意义。毕竟对于一个17岁的人。除了一些过分的办法。你是很难改变他的坏的性格。
打人的人,在这母子俩进电梯前后脚赶到,这少年,不但不按着电梯保持开门,还赶紧按电梯关门键……
然后这个男人就在楼下等,等了好久,才发现这小鬼干了这事情……
然后他就冲到物业要求调监控,拿到证据之后,让保安以物业的名义把这男孩叫来,再然后大家就都知道了……
反正这个做妈的,有点脑子的都能发现其实是什么回事,大家就都呵呵吧……
叫我看,打人真的没必要,因为太简单了(这个简单是因为打人从来不解决实际问题,只会引发更大更多的问题,所以打个人很简单,但是结果呢……)。
这件事应该用其他方式让这个男孩有深刻的认识,比如(打个比方)清扫整个小区2周,表现不好加罚……
一般情况下,一台常见的升降梯,会有三十几种标准功能,以及几十种甚至上百种选配功能,附上一张我们的国产梯种LEHY-MRL
随机图册后面的产品功能表,出于公司
保密条例,其他内容我打码了,大家可以看出我圈出了一种功能,FCC―A(轿内误操作自动消除)。
那么我来解释一下这项功能的运作原理:如果轿厢内已登记的指令数与乘客数不符,为避免不必要的停层,取消所有指令。
举个例子,如果这台电梯的的额定载重量为1050KG,那么按照国家标准,以75KG一个人的重量计算,这台电梯在轿厢内最多可以登记的指令数为14个。
如果只有一个小孩 ️,那么他的重量应该不足50KG,也就是不到额定载重量的10%,如果是配置了FCC―A功能的电梯,当电梯的称量装置检测到电梯内部人员与指令数不符,那么就会取消所有指令,也就是说一个小孩最多只能在里面登记一个指令。 ️
怎么样,问题是不是迎刃而解? ️
标准功能是电梯出厂是必须配置的,而选配功能是根据用户需要付费开通或安装的。
所以说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多花一点点钱加装一个
FCC―A功能~
按所有楼层是错的。
打人是错的。
完了。
骗你们的,这种问题说完上面两句之后还要扯上几千字才有知乎风范啊。
这种问题仅仅是纠结在打人上我也真是醉了,你们一点都不像在知乎答题么!这种问题难道不是早就应该扯到中国的教育问题上了么?
其实现在打起来的两方,基本上都抓住了以上两句话中的一句,顶多在几千字的论述里面加上一句话“打人当然是错的啦,我哪里说打人不是错的啦!”“按所有楼层当然是错的啦,我哪里说按所有楼层不是错的啦!”来显示自己是客观中立的。
其实我是想说一个很悲观的现实的,就是熊孩子教不好。
熊孩子不是天生的,十七岁能按下所有的楼层,还是在家长看着的情况下,我就很可耻地脑补一下这个家长根本就不会管教孩子。
现在很多大城市的学校也不敢管孩子了,因为怕管出事情来,所以孩子在学校里恐怕也没人教育。
什么社区服务公开道歉啥的,目前天朝实行的可能性基本没有,只要家长孩子不愿意,根本做不到。
外人来教育,更加是想都不要想好不好。
与其纠结在打不打上,不如想想,对于熊孩子究竟该怎么办。
说白了,一片喊打之声,根本上是无力感的一种体现,因为每个喊打的人都知道,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熊孩子会得逞,打人不是一种教育方式,是不对的,有人会回家打枕头几十拳,有人会上网做键盘侠,有人一巴掌就抽上去了,这是生气。
因为去理论,去教育的时间成本实在是太大了。
家长都不愿意教的,我干嘛要教啊。
来,大家有啥低成本不打人教育熊孩子的方法?
当然,我还是不支持打人的,因为对方家长如果较真的话,赔上的时间成本一项就很不合算了。
唉,我终究没有做到几千字啊……
————————————
这让我想起九年前天涯一张神贴,当年争议极大,还衍生出一大堆恶搞版本,连当时的砖头都跑出来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今天一脚踢飞了一个孩子里面还有许多关于熊孩子的事迹。
——————
外面跑了一天,下午4点多才下了车回到居住的城市!快走到家了,路过一个社区的门口,一小孩子大概7.8岁左右,举起一砖头向我扔了过来!因为太突然,加上身体很疲惫,在我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砖头正砸在我的腿上,掉落后砸到了脚,痛的要命!
那孩子看砸到人了,没有一丝恐慌,反而躲到一个妇女的身后冲我叫嚣的喊:打我啊?打我啊! 那女人(估计是孩子他妈),看了我一眼,就继续和边上的人聊天,一点反映都没有!但我确定刚才发生的一切她都看见了,明显的溺爱孩子要命而又死要面子!
我当时心理愤怒到了极点,这样垃圾的父母一定是纵容孩子如此行为多次,这个孩子才有持无恐的嚣张到今天!我瞬间只想了这么多,拍了拍裤子,走了过去,和她说她家孩子扔砖头砸到我了! 她却说没看见,而且和我大吵大叫,无非是些我一个这么大的人了和小孩子过不去,就不懂得谦让一下之类的话!
因为当时还有其他一些在社区门口聊天的人看见事情的真相,但那女人还是在和我叫嚷着!我说你道歉就可以了,我没要求太多!她拒绝,并且继续辱骂我!
那个死B孩子继续冲我挑衅着,有他妈的撑腰,他感觉我绝对不敢动手!我确实没有动手,只是一步冲过去飞起一脚踢在了他肩膀上,孩子当时划了一个小弧线然后头撞到了墙上之后倒在了地上,没哭一声就晕过去了!(本人身高178CM,体重90公斤,属于半肌肉型,腿长三尺三,学习过3年跆拳道,没考段位),他妈当时哭喊着扑了过去,社区门前聊天的人也乱成了一团,随后把孩子送到了市里的医院去抢救。
我也不知道这样做是对是错,也许有人说你动手就是不对,而且还是个小孩子,但我试问一下,如果我扔砖头砸了那个女的,我不道歉她是否可以就这样算了,因为论年龄,在她面前我也是个孩子! 有人可能会说,小孩子懂什么,不过是砸了你一下,但我要说,他为什么敢砸我,而且砸到了人还敢挑衅的叫嚷,不是家长长期的纵容溺爱他敢这样!我动手的确是不符合伦理道德,也违法了法律,但是,我想不到更能发泄我情绪的办法了,我在父母眼里也是个孩子,俺才22!我当时想连那个女的一起踢了,但是我不敢,如果踢一个成年人,我会用上10分力气,估计那娘们让我一个下劈劈上,头盖骨都得碎了,而踢那个孩子,我只用了七成力,而且用的是脚的前端,没有用脚弓去踢,如果用脚弓踢,我有把握一下把那SB孩子踢死!
周围的人都在谴责我的不对,我的霸道,但我坚决不认错!人生的很多事,我们都被中华传统美德约束着,尊老爱幼!去他妈的! 我就见过N多退休后的老头子老婆子玩股票证券,在证券交易所看大盘走势,站一天都不累,收盘后做公交车回家,在车上让人给他让坐,装的还特虚弱,身子直抖说腿麻!我们N多的好心售票员就让出了自己的坐位给这些站着看了一天大盘的劳累的老人,我心理涌起无数句国骂,脸上依然挂着微笑!
言归正传,孩子被救护车拉走之后,我也被到现场的110带到了派出所!在车上我就想好心人真多哦,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报了警,来了之后和警察说的特多,个个特积极,砸我没看见,我踢孩子那一幕她们都描述的特详细像功夫片一样,就和她们亲自踢的一样!
我在派出所做完笔录后,孩子他爹也到了派出所,派出所懒得管这样的事,让我们协商解决,出了个
民事调节通知书就算完了!刚出审讯室准备见见孩子他爹商量下如何解决这个事,一男的就冲上来给了我一个耳光加一重脚。不用说都知道他是谁了,我也没惯着毛病,抓住他头发就给了他一通爆踢,我20多岁小伙子整不过你一个老爷们我不白活了!随后,我被的民警拉住了,那男爬起来满脸是血的又给我了一脚,也被民警拉开了!
又是一通调节,然后我通知了家里人之后独自去了医院!孩子的锁骨骨折,轻度脑震荡,目前还在昏迷中,在输液!他妈却显得理智多了,直接张嘴就是要钱,其他的话没有!我说随便,医药费我出就是了!他妈没话了,孩子他哥(估计17.8岁)领2个朋友把我拉到了医院的厕所里,他们没占便宜,我也没吃亏,反正互厕所的墙上到处都是血,110又及时出现了,简单的包扎后我又被带到了派出所!
剩下的事交给警察去处理了,我的舅舅和老姨在和被打的孩子家人谈赔偿问题!我11点回到了家里,写下了以上的话!简单的就是这些了,其他的明天再叙,头很疼,身体也大面积红肿,我得睡觉了!明天再告诉其他朋友事情的进展!
仔细想想我也太不是人了,打了人家孩子之后又打了孩子他爹,然后孩子的哥哥也被我打了,当然我也被他们打了,现在我就等着民事赔偿和法律起诉了!不过,今天打的很爽,发挥的很好,特别是在厕所里,简直是暴力美学的典范之作,可惜没有DV拍下来!
对也好 错也好 我只希望让那SB孩子明白,别觉得有爹妈惯着你,全天下的人就都会宠你!没踢死你算你命大!早知道这样当初就直接踢你脸上,直接让你长眠地下算了!奉劝有孩子的父母不要如此溺爱孩子,万一哪天碰上我,说不顶您家的孩子也能划个小弧线!
————
看完故事,我觉得身为当事人,也就是当时的电梯,我也要说一下自己的看法。这位被踢飞的孩子当年七八岁,也就是说到了现在十七八岁了,有没有是同一个人的可能性呢?即便不是同一个人,按这年龄来推算,我们也只能得出70后的父母没教好自己孩子的结论。
当时打人者和17岁的孩子都坐在我这个电梯上,每天无休止的劳动,老夫一直觉得很累,如果连没什么人的时候还要工作,老夫可能连15年都熬不过。
我只能说,你有种一脚直接踢她妈身上,踢小孩也不过是捡弱的欺负,小孩没有很清晰的道德观念没什么对错,他妈确实教育方法不对,你那么牛怎么不直接踢他妈身上! 对于有火一定要发的情绪还觉得很自豪的人真觉得恐怖。你完全可以把小孩抓起来吓唬他,而!不!是!真!的!踢!下!去!!!!!!!!!!!!
单就举例这部分,把一六岁孩子踢到脑震荡,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吧。二十多岁小伙子踢一个六岁孩子,还那么多人鼓掌叫好。派出所打父亲,医院打哥哥,你咋不杀人全家呢
这个性质不一样,这位男士是在事件发生时,怒气最高的时候打的,而且他受到了直接伤害,我觉得可以理解。
但是新闻里那个扇耳光的男人,事件发生时他本不在现场,他也不是直接受害人,而且他是事后专门把男生叫出来打!这是不能理解,不能原谅的。
看过,暗爽。。。不过不同的是,这个文章是打人的人写的,而这个报道是新闻媒体从熊孩子及其母亲角度写的。。。
17岁孩子做的不对,但是其错误的程度确实还不到被扇耳光的程度。如果我是那个中年大叔,说实话,我不会打他,因为我见过远比他恶几倍的不良少年(下文分享给大家)。从这个问题,想起了过往林林总总的青少年问题。这个可能还够不上打他的程度,但不等于所有犯错的青少年都不该打。以下结合所见所闻所想,分享给大家。也引出一个不良青少年惩戒的问题。
有功应有奖,有错必有罚。这是人世间最基本的公理。如果不惩罚过失(包括小孩),那么他的过失会积累和加成,其过失的暴力程度会自然加强。因为干坏事本身是有快感的,既能大脑分泌内啡肽,心理上也会产生自我存在感、支配感和自我实现感。
不以恶小而不罚。置于惩罚的方法,我并没有给出答案,我给出了一个开放性的问题。很多人误解我,认为一切都要暴力解决,我并非此意,只是引出更多现实难以解决之事。答案要读者自己去找。
混蛋、恶棍是在一步步试探成人底线的过程中肆无忌惮的,没有受过惩罚的一个孩子是敢于干出任何令人发指的事。——民间所谓恶人都是怂人惯的,恶人大多就是从童年恶作剧、欺负人、破坏规则,劫钱、欺负女生、一点点试探的成长成张嘴就骂,抬手就打的恶棍的。
比如多年前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就报过京西两个十六七岁少年闲着没事见到一个拾荒的中年妇女,一个人提议捉弄她(这种欺负人在暴力心理学上认为是通过自己施暴致使对方肉体或心灵痛苦,从而自己得到快感的行为;学校中的霸凌大多是此种情形)。捉弄了一阵,一个少年提议,我们还没杀过人呢,为什么不杀个人玩。于是二位就把这个无辜的拾荒者百般殴打,活活打死。二位少年当时既兴奋又高兴,不是为了钱,就是想杀个人玩。——这种情况并不孤立,我在乡野调查时,也遇到过有类似想法的青少年。
早期我上中学时,恶少年直接把人家小孩开学的学费几千块都劫了,小孩不敢说,就骗家长丢了,然后傻呵呵的家长就又给了一份。恶少年不但得到了多重快感,还得到了实惠的金钱报酬。事实上,由于被劫钱的学生没敢说,所以这个恶棍没有受到任何惩罚。今后、他定会变本加厉,祸害更多的人。即使报警,因为对于这些未成年人没有很重的惩罚机制,他们会觉得成本太小,这都不是事儿。以后还会更加变本加厉。
那种城乡结合部的初中,校外的不良社会青年不知糟蹋了多少学校的女生,他们从来不负责,把学校女生搞大了肚子就殴打女生让女生自己想办法打胎。大多被祸害的女生都没有一个强大暴力的父亲或者哥哥(独生子女确实没有哥哥),我就见过我们班花的大伯把一个校外青年拉进学校,一顿耳光打到鼻口是血趴地不起,然后我们班花即使穿着很暴露也不再有不良青年找她的麻烦。班花中考考到了市里的重点高中,最后考上了清华大学。如果没有她大伯的这一段暴打,恐怕不良青少年会终结班花的一生。
我也亲眼见过老实的父亲见到女儿被糟蹋找社会青年说理,被社会青年暴打扇耳光的。青年边打边说“干你女儿,是瞧得起她,老不死的!我没让我们哥儿几个轮了她都够给你脸了!“——有人会提出,为什么不报警强奸。看来大家不了解流氓伎俩,流氓是靠利诱、谎言、威胁实现半推半就,都是以谈恋爱为名。在治安不好的街区,有时女生也本能想找个“靠山”获得安全感。流氓敢于突破底线,把握住女生的弱点,发生了多次性关系,女生又没有伤(老炮流氓靠威胁和心理压制,根本不动手),甚至女生被迫收下对方礼物。警察来了,无法判断,流氓就说自己是谈恋爱,而且当着警察和被奸污女生的面就大言不惭的说“我就是情场高手,我当然不是她这一个女友,女的就是喜欢我,怎么着,你当警察很吊呀,你也没有我上过的女孩多!“——如果警察完全依法办事,鼻子被气歪了也无法定罪,按照法律警察也不能打这种人渣。
——街面上也会有少数”暴力警察“,人渣流氓见到这种警察至少不敢放肆了。但是他会说今后如何照顾女生之类的谎话。
——基本校外恶少年对男生,劫钱加欺负;对女生,就是猥亵加奸淫,也有暴力殴打女生,逼迫她们卖淫养自己的。——这些情况被法律惩处的只是一部分,因为人在市井中,有相当大的一个灰色区域,那里的规则不是书本上的,更接近丛林法则。
补充3个事情。
(1)不良青少年,单亲随父,来京讨生活。其父酗酒不管这个孩子。孩子靠暴力跋扈为生,他竟然每天去早市一家烧饼馒头摊拿烧饼,从不给钱,那是对河北来的勤勤恳恳做主食生意的夫妇(还带着孩子)。这个恶少年,自己吃不说,还给一帮其他恶少年分。夫妇报警,警察一看,拿你几个烧饼馒头,标的不构成违法犯罪。恶少知道后就殴打这对夫妇,夫妇再报警,警察一看三拳两脚鼻子出血,不构成轻微伤,而且对方吃饭都成问题没有赔偿能力。没办法。后来这个恶少硬是靠拿馒头和欺负人把这对勤劳善良的夫妇逼走了。
——顺便提一句,这个恶少换过多任女友,虽说这些女友应该没什么学历知识,但是都很漂亮,无论脸蛋还是身材。
——楼下评论里,
@资深半仙
诅咒我找不到媳妇。这确实是个现象,但凡我弘扬一点正义,就会得到无数人的非议,而那些痞子流氓横行的街区,根本没人问津。我在做乡野调查时,有个顺口溜“只见博士孤单一生,不见流氓没有女人”。曾经健身房的一个健身者,外号“泡妞皇帝”,他就曾告诉我“你别说社会现实,更别说什么正义,你说正义人家觉得你装逼;要不你就装圣父,满口的大爱,背地里男盗女娼;要不你就,我是流氓我怕谁,也容易找到姑娘。”——”而且对于女人,尽量说废话,谎话,梦话,描述一片美好,再坏的现实你也要骗她一切都好;自己再屎,天天吃喝嫖赌也要骗她自己努力。而且一旦生米煮成熟饭,女人都有惰性,不行就打她两下,她更服帖。“——这个家伙经常换女朋友来健身房炫耀,还让一些健友评价一下各位女子如何?——说实话,脸蛋身材都还不错。
——但我觉得他很龌龊,后来坚决不跟这种人来往。
——难道”泡妞皇帝“这个十足的流氓说的才是真理?
(2)这个事情发生在八十年代末。发生在北京某矿厂区。一个渣男缠上了一个教师的女儿,无论渣男还是教师的女儿都是成年人。非青少年。(以下以”女人“指代教师的女儿)
女人痛苦万分,因为无论上下班,这个渣男都强行接送,并且用暴力阻止一切男性接近这个女人。弄到女人几近崩溃。——只是下班尾随,阻止别的男性靠近,报了警,也只能说服教育。后来该渣男百般纠缠并私闯民宅强行见”岳父“,作为教师的父亲讲理,遇上了耍赖,后报警私闯民宅。拘留了渣男。渣男出狱后脸也没洗,饭也没吃,第一件事就是再次强行见”岳父“,又被拘留;又强行去,然后一家人抱头痛哭,没有办法。后来女人委身嫁给渣男,并生下了孩子。这个渣男婚后吃喝嫖赌,不照顾妻子,不孝敬老人,用家庭威胁彻底控制住女人的一家。
………………
(3)在某些城乡结合部中,公开霸占有夫之妇是地面上一些男渣炫耀的“光荣”,他们以给别人戴绿帽为荣,而且要让街面上都知道才显得自己很“英雄”——这种市井中的男渣你们可以理解吗?其实一些本土民间艺术也经常拿这种给别人戴绿帽当做光荣,大家可以很容易找到类似的民间艺术。这种弱肉强食的灰色地带,女人受现实的影响也会把“混不讲理的暴力流氓”试为一种“美德”,有句市井格言称“人在市井中,耍混也本事。”,江湖上也曾流行过,参加婚礼之类街面社交最好带别人的媳妇——以彰显市井环境中的“男渣正能量”。在半推半就中,在丈夫的懦弱中,有些有夫之妇(甚至已为人母)就成男渣流氓的姘头,这种完全无法定罪,因为人渣流氓实现了对懦弱丈夫的心理压制,有夫之妇在半推半就中也会形成某种心理依赖(可以理解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一切达成了某种违背公序良俗的“平衡”。法律完全无能为力。——我敢说,这种事情在中国各种田间地头、城乡结合部并不少见。有些底层的民间艺术也会反映这种情况。
突然想起了武大郎,很多人说武大郎懦弱,其实中国当下田间地头、街头市井多的是比武大郎懦弱的人,至少武大郎面对强权,他反抗了。中国当下的多少人连反抗的生理功能都没有了。
同时很多顽劣青少年对理性的教育完全听不进去,他会认为那是教育者的软弱,并且变本加厉。本人早年当过职业学校老师,接触过大量不良青少年,很多都干出令人发指的事。
略举几件:
(1)上课用手机放A片,故意给年轻的女老师看,还嘟囔着“老师,我想像片里一样射你”(大概是类似猥亵的话)——将老师气哭(后来造成老师的心理阴影)。事后快速删掉视频,并成功逍遥法外。
(2)一个男生上课发表观点”女人不就是被男人干,被男人玩的吗?女生天生就是伺候男人的!“听的我都想抽他,我深知这种东西,跟他讲道理没有用,但现状只能无力的讲道理。然后他认为我很软弱。
(3)军训时怒闯女生宿舍强令学校领导必须允许他带其女友离开军训基地。学校找来他的姑父,该生用花露水瓶击打他的姑父头部,又砸碎玻璃瓶用玻璃试图伤人,被教官和老师抱住后,该生用大片玻璃猛割自己手并握在手心,鲜血顺指缝大股涌出。我后来赶上,用关节技将他的玻璃夺下,才免去了更多潜在的威胁。但对方根本不怕,声称在场的人必须杀了他,如果不杀他,他就烧了整个军训基地并且杀掉所有人,喊杀声震天,歇斯底里。后来警方介入。——对于这种情况的人,如果不使用暴力,在警察没来的情况下,如何办?
(5)我教过的女生,因为谈朋友。用刀将自己手臂割开,开口1cm以上深,1xm以上宽,可以清晰的看到黄色的脂肪组织。就让伤口开着,拒绝治疗和包扎,我赶紧询问情况,对方平静的对我说”没事,这样心里挺舒服的。“
(6)我监考时抓作弊,一米八五的学生直接二话不说抄起铁凳子直接往头上砸,往死里砸。不用暴力怎么办?我把学生摔倒在地砸到整个班里倒了一大片桌子,下了他的铁凳子,并用技术将他控制,直到他挣扎到无力并屈服。我没有使用打击技,说实话,我当时真想狠狠的打他,但我不想他受伤。我是个极度反对暴力的人,即使对方用铁凳子奔我的头砸,我也使用了最少的暴力将其制服。我只是强调一个人要有用暴力保护自己的技能,虽然当时没有学过以色列格斗技,但学过其他的武技。如果你没有起码保护自己的技能,可能就是下面事件的下场。
(7)一个女老师监考,也是抓作弊。对方是个女生,是体校开除的,发生争执扭打起来,一脚将女老师掌骨踢断。后来还是我抱住了那个暴力女生并用语言场面控制技术让她平静下来。后来呢?女生家长扬言要把事情说出去,学校为了保存自己的名誉,来赔钱都没让肇事女生赔。老师痛苦的住院、打石膏……
…………………………
太多太多,不说了,总之青少年从恶作剧到暴力,更具有原始性,有时青少年的加害行为更加呈现自我取乐性。——这迫切要求一种惩罚机制可以让这些青少年从惩罚中受到教训,并从心理和生理上不敢再有类似恶行。这是个课题。
传统的说服教育只能增加不良青少的成就感,“你看,老子去德育处了,老子去少管所了,老子牛逼吧,所以小逼,快把钱拿来——”同学拿钱稍微慢了点,一个耳光打上去,”操你妈的!这么慢!“然后补上一脚。——这才是真实的现实。
本文提到的这些人或事都是真实存在,且当事人都还活着,有的进过监狱,有的从没受过惩罚。其中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只要自己用暴力能威胁注当事人不敢报案,所有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都是可以做的,而且这些犯罪行为仍然会增加他们的快感,自我存在感、支配感和自我实现感。
————————————————————————————————————————————顺便提一句:教育问题。
大家忽略了一个过错者——乱按电梯孩子的母亲。
曾经接触过的不良青年很多,其中一大类是被母亲惯的,母亲通过溺爱儿子,能够批量生产男性人渣。比如
@JustinLee
的例子。传统相声《教子胡同》早就在民间关注这种现象,即母亲纵容溺爱儿子,可造成很多恶性社会问题。
在王笑笑的答案里,他说不能滥用私刑,我在评论里问了他一个问题,如果我朝他脸上吐了一口痰,他会怎么对我,是削我一顿,还是去法院告我,还是教育我“往人脸上吐痰是不对的,不能这么干”,王笑没回答我,之后这评论被删除了。
我能说什么呢?我不想说什么了。
不知道是不是这些人的成长环境的问题,我去年在深圳就是这样,打完球回来看到一群小孩子在摇路灯杆,已经快要倒了,我说你们小心点别摇了,几个小孩子立刻用各种脏话骂我,其中一个就对我吐痰,后来那死孩子每次见到我都对我这个方向吐痰,后来有次小孩家长在时我直接对家长说,在不管你家小孩我就见他就打。。后来那小孩见我都老老实实的。。。
很多人都爱说:暴力解决不了问题,我看到的现实是,暴力是解决争端的终极手段,一件事最后连暴力都解决不了,那其他手段更无能为力。赞同这个答案。
孰知圣父圣母们现在之所以能心平气和优哉游哉的做键盘英雄指点江山,是靠无数人铁与血的强力付出与支撑换来的。暴力本身就是维护公义最有力的工具,在圣母眼里怎么就成了邪恶的化身?
经历过一个烂初中。我知道你说的其实是对的。
有道理可讲的都还有救。但是对于有些人,真是没有办法。
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这才是那些职高、烂学校的常态。
可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咯,就本题而言,不至于要使用暴力的。您都把问题放大成了「能否使用暴力解决问题」,这个问题太广,情况太多,不能一概而论的。
先说结论,打人者该道个歉,但我个人感情上更反感那对母子。
先说说报道里的一些信息。
1、3楼到27楼一共25个按钮,17岁的千年就算你手再大,你总不能两三次内把25个按钮全按了吧!那你家小孩在按的时候你身为母亲难道你不制止吗!
2、你事后说回家教育了孩子孩子也认错了,那你有想过怎么去承担你孩子已经犯下的错误所造成的责任吗!
~~~~~~~~以下是两个经历~~~~~~~~
1、熊孩子时期。那时候母上被单位外派到香港工作,我就10岁出头。小学暑假我母亲接我去香港玩耍。母上白天要上班啊,我就各种无聊,然后我就在金钟大厦里玩起了电梯!是的!我自己一个人!然后?然后我就被保安哥哥押着去见母上了…结局是母上勒令我在电梯里义务当了三天的电梯驾驶员…就是那种专门帮人按电梯的人…金钟揸笠人!
2、大学时期。坐标广州,大学在珠海。当时我在市区取了东西,要开车赶回珠海参加一个吃晚饭活动(两个邻居学校音乐社的聚餐)。下班高峰的广州堵成什么样那画面太美我不想描述…我从进入车流中就开始尿急,一路从东山区到天河区再上新光快速是没有加油站的。我当时灵机一动想到我妈妈住处番禺的房子,也算在回学校的路上(我有钥匙但平时不在那里住),就开着往那里去了。此处省略五千字我意志与膀胱的斗争。终于到了楼下把车停好,下车的时候我已经明显感觉要爆!炸!了!不得不双腿夹紧小丁丁以免喷薄而出!车库进到电梯间里等电梯,还碰到了6楼的钢琴妹纸(我家8楼)!妹纸对于我弯着腰双腿夹紧的姿势投来了奇怪的目光!不管是膀胱还是妹纸的目光都让我感觉无比的痛苦!看到电梯在9楼(顶层)我都快哭了!结果尼玛电梯下来的路上层!层!停!到负一楼的时候我真的眼泪已经出来了!开门!冲出来两个欢乐的熊孩纸一边欢笑一边撞在了我的小!腹!上!你们觉得我会这样就尿了吗?我!没!有!天晓得我当时是怎么挺过来的!孩子们越过我跑远了,我进了电梯,嗯,没错!你们猜对了!所有楼层全亮!对于这个残酷的世界我绝望了…绝望到在3楼的时候,一股暖流划过了我的小腹,沿腿之下,在我的高邦纯白AF1鞋子里慢慢积攒,满溢,逆流成河…你问我妹纸什么表情?我不知道…我没敢张开眼睛,不过在4楼的时候我听到了夺门而出的声音,噢,还有随风飘来妹纸的声音“变态!”
内谁,内俩孩子过来,我保证不打你,我会把你们的脸按!到!地!上!温!热!的!液!体!里!去!
如果真让我逮到他们的话…
我!发!誓!我!真!的!会!这!么!做!
最后?因为我平时不在这里住,没有我的衣服鞋子裤子,最后我穿着翻箱倒柜找出来的初中校服裤外加酒店顺回来的一次性毛拖鞋(mei!chuan!nei!ku!)赶回珠海去参加音乐交流哦不…妹纸交流…也不对…交流妹纸聚餐去了(其实就是两个音乐社的集体相亲,我当时身为社长必须出现…好吧我单身 T^T )
那两个小孩你们快自首吧,真的,我保证不打你,我!保!证!只!尿!你!脸!上!
由此可见中国迫切需要引入一个强制社区服务机制。
当一个人犯了违背社会良序的错该怎么办?批评教育?如果批评教育有用的话就可能也不需要那么多警察和暴力机关了。直接暴力解决?大家又会觉得罪不至此。
你看,连闯红灯或者压线或者骑车带人都有罚司机在路口摇动“减速慢行”旗子的惩罚,为什么就不能在社区里也引入强制社区服务的机制呢?
这样,在罪不至刑罚或者行政处罚同时又对社会有一定危害的行为发生时,就可以强制当事人做义工,既惩罚教育了当事人,又不至于发生文中“觉得扇了一巴掌处罚过于重”的情况。
我建议遇到乱让宠物拉屎的业主就罚他在小区里捡屎。遇到题目新闻中这样的熊孩子就该让他在电梯里替人摁按钮。
看到题目中的“男孩”,我还以为七岁,没想到已经十七岁了。
十七岁,马上就要读大学了吧。业主扇他耳光的确不对,但也算是救他。否则到了大学还做这种蠢事,可就不是扇耳光那么简单了。。。
孩子的家长想要得到书面的道歉就先由当事人(17岁男孩)向全楼所有业主发出书面道歉,想要口头道歉就先由当事人向全楼所有业主发出口头道歉。
13年吧,西安大X城里的儿童乐园,当时女儿4岁,我带她在儿童乐园玩。
一个5,6岁的男孩子吧,一直用海洋球之类的玩具,砸我女儿,后面还用硬质积木砸,我没吭气,拉着孩子到沙坑那边玩沙子去了。
过了没两分钟,小男孩又追过来了,这次把沙子撒我女儿眼睛里了,我过去把小男孩拉到一边,说不要欺负妹妹,结果小孩直接抡了个玩具想我脸上砸。
我提着脖子对门口喊,这是谁娃?管一下! 没人理我。
可能家长没在吧。没办法,带女儿再换地方,去那种泡沫块堆房子的地方玩。结果这小崽子过了没几分钟又来了,拿个差不多1米长的泡沫块,冲过来撞在我女儿后脑勺上,直接把孩子撞的半天起不来,还站在旁边笑。女儿一哭我就毛了,过去恰这小崽子脖子就往门口走,问工作人员有人管没有。这是小崽子他妈出现了,原来就在门口桌子上趴着呢,刚才一直在,这会问我为啥抓他娃?
我以为她没看见,就开始给她说事情经过,还没说完,熊孩子又从旁边溜走,过去在女儿头上踢了一脚,我当时就火了,过去提着小崽子脖子仍一边。低头去问女儿怎么样了,结果这女人居然从背后过来把我踹倒了???
我当时都懵了,我一个身高体重都180+,还能看到点锻炼痕迹的胖子,谁给你勇气上来动手的?爬起来刚想说话,这女人已经扑上来连打带挠了,我又不想睡你,凭啥惯你这毛病?想了想也没法下手,就当胸一脚,也没使劲,就是蹬飞出去了,儿童乐园嘛,都是各种海绵垫,也摔不出啥问题。
女儿躺那不起来,小崽子她爸也冲过来了,鉴于双方体格对比和我丰富的派出所经验,让他动手打了我几下,我才把他按到地上的。这时候保安也来了,下面的流程就很熟悉了……
到了派出所,一进门就有警察招呼我:你又打架了?这今年第几次了?
听到这熟悉的招呼,对面先就怂了,估计觉得我是常年打架斗殴的混混吧,态度都好了很多,监控都没看,就接受调解了。我是手臂多处抓伤,肩膀有点青,那个女的胸口说是有点青,但是没让我看。男的也就是几处淤青,互相道歉签个字就完了……
这时候取监控的警察也回来了,我们坐一起看了监控,警察叔叔对小男孩做出了批评教育,事情就愉快的结束了。
后续就我晚上又回所里,请所长和几个兄弟吃了顿饭,然后被教育了半晚上,“别老动手,要打去别的辖区,别影响我们年终考核”。
熊孩子背后都有熊家长,因为孩子的问题,这几年我已经在商场PK1次,公园PK1次,和幼儿园家长PK1次,小学家长约战一次,但见面发现对手是我小学和初中同学,未遂。
因为我武德充沛,所以娃安全感爆棚,在学校有成为大姐头的趋势,同学都知道她爸爸比较二,敢动手,老师间也在流传关于我的都市传说,因为我和女儿是校友,现在学校老教师都知道我当年的光荣事迹……
同班有个小男娃手相当贱,偷同学文具公交卡,在女孩书上胡写乱画,老师叫来家长是爷爷奶奶,也就说管不住,其实压根不管,老师也拿他没办法。全班只有我女子没被欺负过,还能为别的同学出头,吼一声那个小崽子就不敢捣乱了,所以我娃就成了班长。
为啥我娃没被欺负过?因为1年级我就在学校外面堵过那个小崽子,提前还准备了纹身贴纸,在凌冽的秋风中穿着小背心,露着大花臂和胸前的大龙,把那个小崽子顶在墙上吓尿了……是真尿,都滴我鞋上了。
所以说熊孩子,真的要吓唬!下次再有类似问题,我再给你们讲大学时候如何吓唬欺负我堂妹的小混混。
熊孩子最后还是被长大的熊孩子治。
___________________
还是那句话,家长在家不好好教,步入社会了,社会上可指不定怎么个教法。今天可能是一巴掌,明天没准是一刀呢?
可长点心吧。
最该道歉的是孩子他妈,都17了还能干出这种事儿这之前是按饭桶的标准喂养的。按电梯的时候她干嘛去了?回家说了?怎么,她脑子信号不好,说话有延迟是吗?呵呵,看见记者警察立刻装可怜胡说八道吧。真是有句话说的好,自己教不好孩子总有别人帮教,不是看不过去的路人甲就是警察和法官。
我倒不是说鼓励打人,先就不假设打人业主因为这17岁的饭桶耽误了多大事,万一饭桶的脑袋比较脆弱一耳光打坏了还得赔,不值当的,就这家庭教育万一以后发展成职业犯贱逼人动手的碰瓷儿的就不好了。
我就想说至少以后我为人母我会让我孩子明白一件事“你怎么调皮怎么爱胡闹,那得是你自己的事儿,你别影响别人,社会上不全是你爹妈,没义务惯着你。”
预计楼里会出现认为我支持打人的看不明白初中语文阅读理解的同志,我再声明一次,我不支持打人。
高中的时候,家里住顶楼13楼
那个小区因为是单位集资的,所以基本邻里间多多少少都认识,整栋楼都没有什么熊孩子。直到有一天
我打完球回家,进电梯后蹦进来一个小孩,大概七八岁,我按了13,他按了2。
等到了2楼他跳出电梯又跳进来,把剩下的楼层全按了,那速度,电光火石!快的出神入化!
但是没有快过我。
我冲出去一把把他揪回来,然后陪着我一层一停做到了13楼。
全程不说话,似笑非笑的看着他,然后到了13楼他以为我要走了。
并不!
我守着电梯,让他走楼梯下去,最后他战战兢兢走到二楼,我按了个电梯回十三楼了。临走时候我说再让我看到你这样,我就把你关楼顶上,钥匙只有我家有。
衷心希望那个孩子落下了巨大的心理阴影。
“该中年男子原本也要乘电梯,但男生并未等他进来就关了电梯门。男子在等电梯时发现电梯每层都停,后来才去监控室查看录像。”
就这还应该怎么看待?我的意见是:虽然打人不对,但是一巴掌少了。
讲两件事儿吧。
十年前,我十岁,那年我叔搬家,我第一次来广州,我叔家住在四楼,这栋楼有二十三层,第一次做电梯,感觉很好玩,上到四层的时候,我把五到二十三层的都给按了(我最后一个出),过了几分钟,我叔叫我去一楼买东西,我想坐电梯,发现电梯还在一层一层的上升,等我买完东西回来,在电梯门口碰到一对老人,那老婆婆对老爷爷说:“唔知边个衰仔做嘅好事,害我地等左好久!(大概意思是 不知道那个熊孩子做的好事,害我们等了好久)”我暗自的发笑,那时还不知耻!!
三年前,我十七岁,第N次来我叔家,也坐过了N次的电梯,我在一楼要做电梯上四楼,电梯里冲出一男孩,很快就跑远了,我一进电梯,发现一楼到二十三楼都亮了灯,他做了和我当年一模一样的事。我突然很讨厌那个男孩子,也很讨厌当年那样做的我!真是对我当年和男孩子的做法深痛恶绝!
小孩子把电梯里的楼层全按了大概是觉得好玩而已,小孩子还没有考虑到事情的严重性。
但是他十七岁了,还这么做,是没有想法!这真的不应该,这不是十七岁的男孩做的事!
再过一年就成年了,他也应该学会了尊重别人了。
写于20114年11月2日
---------- ---------- --------- ------------------------- ----------- ---------- -----------
题没看仔细就来答题真是不好意思啊~大家都凑合着看吧!
以下是本人我的自我解答,你可以不赞同我的观点,但是你要捍卫我说话的权利呀。
我原以为是那男孩子一个人乘坐电梯,做出这么损人不利己的事,原来他母亲也在场。为何他母亲当场不制止他儿子的做法呢?她儿子做了这种事之后就她就应该想到可能有人会找她儿子的麻烦的。
电梯里有监控,肯定有某些人在等电梯,看到电梯层层都停,生气了,去查是谁按的电梯。这次是中年男子,假如是一个像他十七八岁的男孩子
A君,看到电梯层层都停,想着他A君在这二十几层慢慢的等着电梯到来,女朋友再咖啡厅等着我啊,时间是金钱,我能等,我女朋友可等不得!是哪个手贱的二货把电梯全按了,等老子约完会再和你算账。
见了女朋友回来后A君去监控室查了一下,原来是小杜你做的好事,幸好我女朋友没发大脾气,但花了半个小时她才搭理我!哼!不教训一下你,你下次还会这样。
就这样,一场架就打起来。
大家只是想到那中年男子打人不对,不知那中年男子是不是在那几分钟有没有什么急事?
这栋楼那么多人住着,有多少人受到影响?其中有些是受到很大伤害的,孩子她母亲知道吗?
该打吗?不该打吗?
最该反省的是他母亲,儿子在他面前做了这样的事,没有当场制止!真是不该啊!
有此母亲,也有此儿子吧!
从不动声色教训熊孩子的角度来说,视频截图贴到小区里,贴到熊孩子学校,才是最有力的惩罚吧。
毕竟是公共场合的行为,哪来的隐私。
知乎熊孩子话题下最好的一题就是不动声色教训熊孩子。
犯不着为了个熊精一家,把自己也带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不值当的,真的。
道德层面的事,交给舆论解决。
借刀杀人多好。
对于事件本身,只能说中国的法律制度缺乏健壮性,急需改革劳动教养制度,代之以社区强制劳动。劳动教养制度管得太窄,判得太重,随着社会发展,应该增加每千人的警力数量(正式干警),进而推行强制社区劳动,多判、轻判、将罪恶扼杀在摇篮里。
然而,真正最令人悲哀的事,很多人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男子不应该动用私刑,而不是——我们的制度太落后了,竟然还需要别人动用私刑来维护最基本的社会正义!
很多人因为习惯,以至于都忘却了,法律其实是一种恶,我们接受他,并不是因为他在善恶二元里是善,而是因为他必要,我们没有办法彻底扼杀暴力,所以只能将其压缩在一定范围,压缩在一定程序中。将罪恶压缩在可控范围内,就是法律。很多人忘记了初中政治课本里面的国家强制力是什么,其实就是暴力。国家、军队、警察、法庭、监狱都是一种暴力,一种恶,即使再小也是一种恶,必要的恶。杀人是恶吧?警察杀人是不是恶?法庭杀人是不是恶?也是恶!所以我们一再强调少杀慎杀。因为我们其实是在作恶,法律就是按照程序以恶制恶。
这个可能比较难理解,想象一下,没有法律的情况下,如何惩戒恶人?就是遵循最自然的平衡之道,用“能量守恒定律”,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冤冤相报,最后达到平衡,这就是血亲复仇,就是私刑。即使是最理想的状态,也只是受害者中间站出来一个勇者,杀死恶人,然后为了维护平衡而自杀。我们为什么要制定法律,就是因为我们觉得这种私刑太不公平了?我们希望的是,善良的人在不付出任何代价的情况下惩治恶人。再次发挥想象力,一群人可以在不付出任何代价的情况下伤害一个人,这是多么恐怖的事情?如果那个人是你,你害不害怕。这是一种特权,是会打破平衡的,所以,必须对这种特权加以限制,这就是法律的程序正义。
最后,我想说,这个社会对欺凌者的容忍程度之高令人不寒而栗!怪不得校园欺凌和家庭暴力如此之严重,每当出了马加爵那种事,或者受虐妻子杀死了丈夫,人们讨论的焦点只是在最后的反抗者身上,觉得他们破坏了社会现有的平衡,应该受到惩罚,却从未怀疑现有的这种平衡是否正义!中国,为了“稳定”和“中庸”这种词汇付出了太多的代价,请不要再和稀泥了,一个巴掌是拍得响的,拍在脸上就拍得响!
其他法律落实的都不怎么样,《未成年人保护法》却落实的很好,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来只保护作恶的未成年人,不保护被欺凌的。
补充: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我个人猜测,可能是因为,人们还在用“是否与我一样”这种主观的标准来定义善恶,而不是用“是否伤害到别人”来定义。所以一个人如果和别人不一样,即使没有伤害到别人,就得不到宽容
为什么有些人明明看起来友善,却总是独来独往?
。而一个人即使伤害了别人,却还有人为他辩护“如果哪天你个孩子也blablala……”我真梦想有一天,人们能将宽容用在正当地方。
打人不好,但是该打的就要打。
既然还要“趁无人”按下所有按钮,说明这熊孩子也知道这么做不对,知道不对还要去做?他老娘只是口头批评,也不补救,不把按下的楼层取消(当然可能她也不会),说明家庭教育方式不对。
如果被打了伤了这个老娘的心,很好,伤一下她就该知道要好好教育小孩了。
像这个老娘说的,如果被打了伤害了小孩的“尊严”,先搞清楚,尊严是自己争取的,不是施舍的,做错了事,就不要怪别人不给你尊严。小子,今天被人打一巴掌学个教训,比长大了犯更大错被人按在地上摩擦要强。
纸糊上几个政治正确的问题,已经搞的我快吐了。一个是“文化人天然要支持女权”,另外一个是“熊孩子欠揍”,还有就是什么211、985天天神神叨叨,能不能讨论点别的?
17岁,太晚了,如果在12岁甚至14岁,这个“男孩”能学会“在外面做坏事可能会被揍”的简单道理,那他的性格也许还有挽救的余地。但是,现在……我怀疑这个“男孩”迟早会被人砍的。
根据大家补充描述的细节
……看到当事人赶来,赶紧迅速关门,并按下所有楼层……
注意,很明显是针对特定人的极其恶意的行为,我以为完全可以适用民事中的寻衅滋事概念,由此引发的纠纷,“男孩”即使是事实上的受害者,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男孩”的行为已经不单纯是自利和自娱自乐的行为,而是发展到了刻意损害他人利益来以此取乐的病态阶段。
负责任的父母在此情形下理应对孩子进行心理矫治……当然如评论所说,这个父母也许本身就是这样的人,所以……就这样吧。
补充声明下
关于打人,我是这样教育自家孩子的,别人犯贱但是没动手的话,你绝不主动动手,但是如果是你自己犯贱惹恼别人挨了打,我未必会给你出头。
打人不吃亏,没错,但是也绝不是占便宜。
这件事让我看到网络民意的虚假性。
单从是非观来说,这事太分明,应该没啥争议。熊孩子不对,打人也不对。即使支持打人的,也都会说打人的确不对。
现在一眼望去,90%的支持打人,但我敢说,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熊孩子,90%的人不会一巴掌呼过去。
判断这个很简单,因为大部分熊孩子都得逞了啊,否则为什么天下苦熊孩子久矣。我们每个人100%遭遇过熊孩子,但亲自打过熊孩子的有几个?请举手。我没打过。
要是遍地都是打熊孩子的,打熊孩子这件事也就不至于上新闻了。
所以真的,支持打熊孩子,其实是支持别人上去打。自己遇到时,还是当啥都没发生过,或者最多说两句,是吧?
这件事的民意,可能正好暴露了大众内心想法和实际行为之间的差别。
就打人来说,任何使用暴力手段处理人际关系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甚至是违法的。
就按电梯按钮来说,当事人的行为理应受到指责,不过仅此而已。
关注这个问题很多天了,看了各路观点,总觉得很多人思维都僵化了,还依然坚持自己内心的正义。世界上哪里来的如此单纯的事情,打人就是不对云云,或者打人就是对云云。
妈的这是要分情况的好吗?为什么不愿意直面“不同场合下的不同选择”,而是要一门心思固执的一条路走到黑呢?
我经常带小区的各路孩子去我家打电子游戏,曾经有个孩子,上了电梯开始按楼层,当然我没有打他,因为他也算我的“小朋友”之一。但是我在他按到5楼的时候一把把他薅了过来,严厉告诉他以后不要这么做,不然就别来我家玩游戏。事实上,很有效果,我估计这个效果比扇他一巴掌的效果好10倍。
人总是要为自己的行为负点责任的,圣母们总是脑补:哎呀打人不对打人不好,冤冤相报何时了文明社会怎么就这样了啊知乎涌入这么多30用户还给第一个答案点赞我好心痛啊。
说白了就是不想为自己的无心之失负责任。当然之中也有一些愿意为自己行为负责的人,但也绝不愿自己受到扇巴掌这样的侮辱,他们没有把自己带入“受害者”的角色,而是把自己带入了“旁观者”的角度。他们只看到了少年被打可能引发的问题,而漠不关心他为什么被打,值不值得被打。
人总是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的。
你因为自己的顽劣影响了他人,所付出的代价就是被打一巴掌。
你因为自己横穿马路而影响了交通秩序,所付出的代价就是被巡逻的交警罚款。
你因为自己回答了知乎的一个问题而思维和一小半的人不同,所付出的代价就是被人贬低,被人质问。
引用一段内容:
原来“善良的人”真的是容易走极端的,“暴力狂”们还在讨论打耳光踹两脚呢,他们已经在满大街打人杀人砍头要把人揍到死为止了,吓死我了!而且他们也特别容易透过现象看到这个社会已经没救了的本质,并发出振聋发聩的呐喊,如太失望,好绝望,知乎怎么了,这个社会怎么了,等等
我在这里只想告诉点第一个答案反对的人:没错,社会就是这么没救,而且比你想象的更没救。
我们能做什么?该行善时行善,为了生存作恶时作恶。该发泄时发泄,该承担责任时,勇敢的承担责任。
就算是打孩子的中年业主,他生活中也未必不是一个好人。同样的,作为放任孩子的母亲和这个自私顽劣的少年,生活中一样也未必不是一个好人。我们无论如何,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
------------------------------以下是情绪化吐槽-----------------------------------
说一句最简单的道理,你无心从阳台吐了口口水,吐到了一个行人,他上来给了你一巴掌,真想看看那些所谓不提倡暴力的人那时被抽是什么反应。是直接还手还是跟人讲道理?还是报警?还是什么都不做虚心认错,下次吐口水的时候看着点行人?这个问题,傻子都知道。
说白了,按的不是他们家里的电梯。
做错事就要付出代价——一个合格的社会人类所需要遵循的基础原则。
熊孩子挨耳光,随意打人者赔医药费+受道德谴责,我觉得很好,如果我碰上非揍不可的熊孩子(按电梯可能不至于,但那种从高处往下扔东西,拿弹弓打人,恶意挑衅的逮一个揍一个),我会准备好现金和道歉信的。
以下提出一个议题:
暴力教育的存废问题,其实就是个全局效用和局部效用的问题;暴力带来的秩序度可视作其积极影响,暴力对个人健康、尊严的损害,则是它作为一种教育手段的危害性;那么,用替代的观点看,“秩序缺失”对人们造成的危害,如果大于个别“熊孩子”个体,被暴力侵害的危害的话,使用暴力教育就是合理的。
我个人在这方面没有明确观点可言,因为信息不足,下个星期才满25岁的我还没机会长期体验熊孩子危害;希望信息充分的人士畅所欲言。
打人当然不对。倒不是因为善恶与社会秩序,仅仅因为这种方式从心理角度来看很可能是无效的。一个无效且可能要付出法律代价的行为,为什么要去做?
打人,仅仅是宣泄了我们内心对于熊孩纸无助感的愤怒罢了。贪图打人一时之快无可厚非,只是请别把这种明明无效的行为合理化,还给贴上“让熊孩纸接受教训”的标签,熊孩纸哪是一巴掌这么简单就能治好的。
正好今天听了个关于“熊孩纸”的学术报告,主要是说那些具有CU特质((callous unemotional trait)的熊孩纸,一大特点就是缺乏共情,同理心差不能体会别人的感受,从而对自己违反社会规范甚至伤害他人的行为也会缺乏罪责感。
虽然仅从简短的报道不能完全判断这个17岁的少年是否有类似的品行障碍,但是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
假如这个少年真的是有品行障碍,那么别说你这么粗暴地打一巴掌了,就是很多专门针对青少年行为矫正的专家都要为不同具体情况的家庭头疼。那些说要让熊孩纸接受惩罚认识到错误的,根本就是痴心妄想——我们总以为这种品行障碍的熊孩纸是被溺爱出来的,事实上这类孩纸的童年往往充满了各种被虐待,打他一巴掌这种事简直家常便饭,除了激发他对社会的冷漠甚至仇恨,没有任何矫正效果。
假如这个少年没有品行障碍呢,对少年施以暴力也不会是好的解决方式。
我们总是倾向于认为一个孩纸不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是因为没有受到足够的惩罚,事实上行为主义的先驱们如斯金纳等人很早就发现对于行为矫正来说,强化比惩罚的效果要好得多。简而言之就是给一颗糖比打十巴掌管用——你给熊孩纸一巴掌,事后他爸妈为了安慰他马上了他十颗糖,你说你这一巴掌值吗?
熊孩纸的养成不是朝夕,背后往往都有着复杂的家庭问题。而且我们真的要纠正“熊孩纸是被惯出来的”这种错觉,有严谨的研究表明,冷漠无情的熊孩纸们往往不是被溺爱,而是从小缺乏爱,他们的成长环境往往伴随着父母离异,家庭暴力等等,有的家长人前表现得多袒护孩纸,其实是在袒护自己的自尊,回到家指不定比你出于愤怒的一巴掌要恶毒多少倍施予孩纸暴力。你给再多的惩罚,只会是助长他们的冷酷。
所以,遇到熊孩纸,我们所能做的,应该是尽量克制情绪,与他们的家长沟通。严重的问题该报警的报警,不够严重的联系居委会等等,都比打人会更有效。
对于这件事的处理方式:
物业完全可以把17岁男某背对镜头(确保很难识别出是谁)按下楼层的截图打印出来,贴在一楼门口。
并公告:“这位业主,你的行为已经被记录在监控器中,这种行为会影响到全体业主的利益。如果再有此事发生,我们将会公布您的正面截图。”
以此就可以达到警示的效果。
以下是几个观点:
1. 打人者是没有权利‘教育’别人的。
2. 以暴力方式来发泄愤怒和报复是不对的。以暴力方式对待一个17岁的未成年人,是不道德且素质低下的。
3. 在打人事件发生时,按电梯事件已经过去一段时间(大约30分钟),在这期间,除了’打人者可能等待过电梯‘以外,实际上,没有出现任何明显的因按电梯而造成的重大损失。(如果有一定会被报道出来)
4. 在电梯事件发生后(30分钟左右),请保安处叫按电梯者到保安室来,然后打人,这不是冲动行为。
5. 母子二人在保安没有说清楚详细原因的情况下,跟随保安至保安室,是对保安工作的信任和配合。
6. 保安室里多名身穿制服的保安,在打人事件发生后,没有阻止,没有劝说,而是开始数落按电梯者的不是,这本身就有违保安的职业素养。
7. 针对按电梯事件,它给其他人带来了可能感到不便利的风险。尽管世界上很多人都遇到过等电梯的尴尬,然而此次按电梯事件造成的‘不便利的风险’范围在该大楼内,影响人员大约为“27层*6户人家再加上外来访客”。影响严重程度根据“周五晚上9点50左右的一栋居民楼”可以看出,相对影响要小于“周一早上8点左右的一栋办公楼”。其最大风险是将所有乘电梯人的等待时间增加0~14分钟。另外,该大楼有两部电梯。当晚是否两部电梯同时运营,是否消防楼梯通畅,不详。
8. 按电梯行为,是道德低下的。
9. 按电梯者是否已知打人者在一楼等待电梯?如果是,那么是他故意对打人者造成不便,如果不知,那么其恶劣行为的影响就要按照概率来决定。
10. 大多数人都能感受到等电梯的焦虑,却不是所有人都能把自己放在一个‘可能有过失的人’的角度来公平地看待问题。
11. 所有等过电梯的人对熊孩子的气愤,应该由世上所有的熊孩子共同承担。这一个熊孩子做的这一件错事,应该由他自己以公平合理的方式承担。
12. 假设,按电梯者是一个30岁的中年人,你认为他还和新闻中的17岁少年一样该打么?你认为业主还敢打么?一方面,有人说,你都已经是大人了,还做这种事,这是无法原谅的;另一方面,有人说,小孩子就是要打一打,才能学好,大人教育小孩,天经地义。
13. 如果你仅仅是因为被你身边的熊孩子惹毛过,而像其他论坛一样给出‘打得好’的回答,我认为,是没有道理的。在知乎,我们认真地讨论问题。
以上分析的情形和数据皆来源于新闻,真实性有待考察。
看到有回答说恶作剧不算“作恶”。好吧,我不care 做的人是不是真的想做恶,我只看后果。
10岁男童恶作剧8楼抛砖砸死女业主
那天我在公交的电视上看到的,然后整天不舒服,觉得这人死的真无辜。这种事情还不只发生过一次。所以我觉得做恶作剧的人,就该被惩罚。不同意扇耳光的人就是"作恶”,我觉得这只是愤怒的一个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