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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房和转向站内至少应有一块为0.3m2,其较小一边的长度不小于0.5m的没有任何固定设备的站立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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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主驱动装置或制动器装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载客分支和返回分支
之间时,在工作区段应提供一个适当的接近水平的立足平台,其面积
不应小于0.12m2,最小边尺寸不小于0.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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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离机房、驱动和转向站以及固定式控制柜(屏)前要有一个宽度不小于0.5m,深度为0.8m的自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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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离机房、驱动和转向站以及固定式控制柜(屏)在需要对运行部件:进行维修和检查的地方,应有一个底面积至少为0.5mX0.6m的自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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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转动部件易接近或对人有危险,应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特别是必须在内部进行维修工作的驱动站或转向站的梯级和踏板转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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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离机房、各驱动和转向站的电气照明应是永久性的和固定的。在金属结构内的驱动机房、转向站及机房中的电气照明装置,应为常备的手提行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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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离机房、驱动和转向站的每一处应配备一个或多个2P+PE型电源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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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机房内电气部件应采用防护罩壳,以防止直接触电。所用外壳防护等级最低为IP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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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电线接头、连接端子及连接器应设置在柜和盒内或为此目的而设 的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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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槽、线管应敷设整齐、安装牢固;金属线槽、管的出入口应有专有扩口或其它保护措施。导线保护外皮应完整进入开关或设备的壳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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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敷设于线槽(线管)内的导线总截面积(包括外护层)不得超过线槽净截面积的60%,不得超过线管的净截面积的40%。 动力线路与控制线路应分离敷设,配线应绑扎整齐,接线编号应齐全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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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绝缘电阻: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1000Ω/V,并且其值不小于: a.动力电路和电气安装电路0.5MΩ: b.其它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25MΩ; (附测试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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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缆、软管的敷设应可靠固定,且固定点均匀,端头处固定距离不大于0.3m,直边段间距不大于1m,拐弯处应两端固定,弯曲半径不小于外径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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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接地:工作零线与接地线应始终分开,接地线的颜色为黄绿双色绝缘电线。接地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线柱上。不得互相串接后再接地。桁架及除36v以下安全电压外的电气设备外壳必须可靠接地。 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附测试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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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开关处于断开位置时应可被锁住或处于“隔离”位置,应在打开活板门后能迅速而容易的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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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开关应能切断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源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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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暖气装置、扶手照明和梳齿板照明是单独供电时,各相应开关应位于主开关旁并有明显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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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驱动和转向站中应设置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的停止开关,如果驱动站已设置了主开关,可不设停止开关。
停止开关的动作应能切断驱动主机电源,并使工作制动器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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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止开关应为: a.手动的; b.具有清晰的,永久性的转换位置标记:
c.符合安全触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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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机的电源应有两个独立的接触器来切断,接触器的触头应串接于供电电路中,如果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时,接触器的任一主触头未断开,应不能重新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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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动系统供电的中断至少应有两套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这些装置可以中断驱动主机的电源。如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车以后,这些电气装置中的任一个还没有断开,应不能重新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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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导轨内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有异物凸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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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轨内表面对接台阶小于0.2mm,接缝间隙不大于0.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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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轨应保证工作分支的每个梯级踏板水平且不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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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桁架应能承受扶梯自重和满载重量。根据乘客载荷计算或实测的最大挠度,不应超过支撑距离的l/750。对于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根据乘客载荷计算或实测的最大挠度,不应超过支撑距离的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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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桁架金属结构表面应有防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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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行部件如驱动链、扶手驱动链、梯级链等应保证良好的润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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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提供手动盘车装置,该装置应操作方便,安全可靠。不允许采用曲柄或多孔手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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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朝向梯级、踏板(或胶带)一侧的扶手装置应是光滑的,压条或镶条的装设方向与运行方向不一致时,其凸出高度不应超过3mm,且应坚固和具有园角或倒角的边缘。此类压条或镶条不允许设在围裙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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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手护壁板边缘应是倒园或倒角,钢化玻璃之间应有间隙,其值不大于4mm,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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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护壁板之间下部位置的水平距离应等于或小于上部位置的水平距离,扶手栏板之间的任何位置的距离应小于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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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裙板应安装牢固、平整,且是对接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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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外盖板的接头处应光滑、平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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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手带的导向和张紧应调整适当,在正常工作时不会脱离扶手导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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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手带开口处与导轨或扶手支架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8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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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手装置应没有任何部位可供人员站立;应采取措施阻止人们翻越扶手装置,以免除跌落的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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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使用区的任何位置,两个相邻梯阶或两个相邻踏板之间的间隙应不超过6mm。在自动人行道过渡曲线段踏板的前缘和相邻踏板的后缘啮合其间隙允许增至8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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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梯阶、踏板与围裙板之间的间隙单边为lmm-4mm,双边间隙总和不应大于7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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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置于踏板(或胶带)上方,从踏板表面测得的间隙不应超过4mm。踏板(或胶带)的横向摆动不允许踏板(或胶带)的侧面与围裙板之间产生水平间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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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梳齿板梳齿与梯阶或踏板齿槽的啮合深度不小于6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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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梯级或踏板表面至梳齿板梳齿槽根部的垂直距离应不大于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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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梳齿板梳齿与胶带齿槽的啮合深度不小于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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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带的表面至梳齿板梳齿槽根部的垂直距离应不大于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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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固定,不得焊接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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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保护装置,安装正确,动作灵敏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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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设断相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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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动机短路过载保护装置能切断电动机所有供电、手动复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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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梯级链断或过分伸长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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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工作制动器当动力电源或控制电路断电时,应可靠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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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附加制动器(若有)超过额定速度140%或改变规定运行方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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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上下行开关(二个) 运行方向应能明显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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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扶手带入口保护装置(四个)当手指或异物带入扶手带入口护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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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梳齿板保护装置(四个)当梯级或踏板进入梳齿板处有异物夹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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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出入口急停装置(二个)明显而易于接近,红色停止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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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附加急停装置:提升高度超过12m的自动扶梯和使用区段超过40m的自动人行道应增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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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裙板保护开关(若有)(四个)当异物夹入梯级和裙板间,阻力超允许值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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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超速保护装置。当超过额定速度120%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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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非操作纵逆转保护装置。在梯级或踏板改变规定运行方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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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扶手带断带保护装置。公交型,试验扶手带的破断强度小于25KN时须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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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梯阶或踏板塌陷保护装置。(不适用于胶带式自动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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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检修控制装置。在驱动站、回转站和桁架内均应设检修控制插座,并能使检修装置达到自动扶梯的任何位置。
检修装置的连接电缆≮3m,并设有急停开关,只有持续按压操作按钮时,自动扶梯才可能运转,各开关应有明显标记。
当使用检修装置时,其他所有启动开关不再起作用,安全回路和安全开关仍然有效。
当一个以上检修装置连接时,或都不起作用,或都同时动作才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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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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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有梯级、踏板(或胶带)应顺利通过梳齿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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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梯级、踏板(或胶带)与围裙板不得发生摩擦现象,运行平稳,无异常声音发生。相邻两梯级踏板与踢板之间的整个啮合过程无摩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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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载运行时,梯级、踏板(或胶带)及盖板上1.0m处所侧得的运行噪声应不超过68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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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载运行速度与额定速度的最大偏差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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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手带的运行速度相对于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速度误差为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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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能试验,根据制造厂提供的功能应齐全、准确、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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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装置试验:动作应灵活可靠(按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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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动器制动可靠,间隙均匀,具体间隙值应符合产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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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空载和有载向下运行时的制停距离应在下列值范围内: 额定速度 制停距离范围 0.50m/s 0.20m----1.OOm 0.65m/s 0.30m----1.30m 0.75m/s 0.35m----1.50m 0.90m/s 0.40m----1.70m(自动人行道) 若额定速度在上述数值之间,制停距离用插入法计算。制停距离应从电气制动装置动作时开始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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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考核:在空载情况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连续正反运行2小时,电动机减速器温升(<60 k)各部件运行正常,不得有任何故障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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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行试验的检查内容: a.驱动主机运转的平稳性及有无异常响声、振动,减速器箱内油温 不得高于85℃; b.各连接件,紧固件有无松动现象: c.停机以后,检查密封处、接合处的漏渗油情况。蜗杆轴伸出端每 小时渗出油迹面积不得大于150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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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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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入口应畅通无阻,该畅通区的宽度不小于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
离,其纵深尺寸从扶手转向端端部算起,不小于2.5m。如该区域大于扶手带中心线距离两倍以上,则其纵深允许不小于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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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入口区应具有一块安全立足地面,该地面从梳齿根部起测量纵深不小于0.8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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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梯级利踏板或胶带上空垂直净高度应不小于2.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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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梯和楼层地板开口之间应没防护栏杆,扶梯出入口应分设防止进入的护板,护板应采取防儿童钻爬结构。开口与自动扶梯之间的距离在200mm以上时,应设防止物品下落的防护网,网孔直径应小于5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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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扶手带中心线与障碍物之间距离小于0.5m,会引起人身伤害时,特别是在与楼板交叉处和各交叉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间,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应在外盖板上设置一个无锐利边缘的垂直挡板,其高度应不小于0.3m,软连接的链或绳其自由长度不小于7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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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手带外缘与墙壁或其他障碍物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80mm。对相邻平行或交错设置的自动扶梯,扶手带的外缘间距不得小于1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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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及四周,特别是在梳齿板的附近应有足够的照明,对室内的出入口照度应不低于50Lx,室外不低下15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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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气元件标志和导线端子编号应清晰,并与技术资料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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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人口处应设置使用须知的标牌,标牌须包括以下内容: a.必须紧拉住小孩; b.宠物必须被抱住; c.站立时面朝运行方向,脚须离开梯级边缘; d.握住扶手带。 这些使用须知,应尽可能用象形图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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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停车装置应涂成红色,并在此装置上或紧靠它的地方标上“停止”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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