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阁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淘宝购物3元3件点击投放广告精品好物点击投放广告点击投放广告
点击投放广告微科光幕点击投放广告点击投放广告点击投放广告
查看: 67|回复: 0
收起左侧

维保项目实施频次不得超出对应周期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12-30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电梯季度维保记录时间差问题

问:咨询领导:1.电梯维保单位相邻两次季度维保记录和半年维保记录时间相差100天——超过3个月,是否可以直接认定为超期维保,即不按技术规范进行维保?(技术规范中明确半月保不超过15天,季度保具体时间差未明确)2.之前总局回复,如果维保单位未及时填写维保记录,但说自己维保过了,且使用单位认可去维保了,可以补记录,不处罚。那如果两个月之后,检查发现维保记录未填写,或中间差一次季度维保记录,但双方认可维保过,是否也可以补,不处罚?

答复:《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规定了电梯维护保养的基本项目和要求,“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项目实施频次不得超出对应周期。如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按相应法律法规处理。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19-11-2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免责声明:电梯阁所发布的一切电梯相关软件、调试说明、图纸等资料仅限用于学习和研究目的;不得将上述内容用于商业或者非法用途,否则,一切后果请用户自负。本站信息来自网络用户发表,版权争议与本站无关。您必须在下载后的24个小时之内,从您的硬盘中彻底删除上述内容。如果您喜欢该资料,请支持正版,得到更好的正版服务。如有侵权请邮件联系我们处理。

Mail To:diantige@126.com


关于我们|标签|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电梯阁 ( 粤ICP备19074012号 )

GMT+8, 2024-4-28 22:05 , Processed in 0.247663 second(s), 26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电梯阁

Copyright © 2017-2024, 电梯阁论坛.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