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阁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淘宝购物3元3件点击投放广告精品好物点击投放广告点击投放广告
点击投放广告微科光幕点击投放广告点击投放广告点击投放广告
查看: 61|回复: 1
收起左侧

重庆:电梯使用年限超过15年需每年开展现场检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3-5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修订的《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针对老旧电梯管理难的问题,新修订的《办法》有何工作举措?在解读发布会上,市司法局副局长谢建军进行了介绍。


谢建军介绍,新《办法》针对老旧电梯设置了一套完备的制度,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建立老旧电梯重点检查档案。将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电梯纳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要求每年开展现场检查。


二是明确安全评估机制。明确公众聚集场所10年以上或者其他场所15年以上的电梯必须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进行更新、改造、大修或加强维护保养。


三是鼓励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维保等单位购买安全责任保险和电梯综合保险。鼓励将电梯广告收入用于电梯维护保养、修理和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电梯综合保险,拓宽老旧电梯维保、修理经费来源途径。


四是建立全市96333电梯应急救援机制。搭建三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电梯应急救援联动水平,实时监控电梯应急响应率和按时到达率。


五是明确电梯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质量保证期限自监督检验合格起不少于5年。从源头上倒逼电梯生产、销售单位提升电梯质量,从根源上解决电梯的质量安全问题。





发表于 2024-3-5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越来越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免责声明:电梯阁所发布的一切电梯相关软件、调试说明、图纸等资料仅限用于学习和研究目的;不得将上述内容用于商业或者非法用途,否则,一切后果请用户自负。本站信息来自网络用户发表,版权争议与本站无关。您必须在下载后的24个小时之内,从您的硬盘中彻底删除上述内容。如果您喜欢该资料,请支持正版,得到更好的正版服务。如有侵权请邮件联系我们处理。

Mail To:diantige@126.com


关于我们|标签|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电梯阁 ( 粤ICP备19074012号 )

GMT+8, 2024-5-3 05:13 , Processed in 0.085149 second(s), 31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电梯阁

Copyright © 2017-2024, 电梯阁论坛.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